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食盐出厂和产区批发价格的通知
(津价商〔2009〕260号)
天津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市长芦盐业总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094号),现就调整我市食盐出厂和产区批发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市调整后的食盐出厂(场)价格(含税)每吨分别为:粉洗盐473元、粉洗精盐531元、精制盐583元。具体执行价格见附件一。
二、相应提高食盐产区批发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调整后的食盐产区批发价格(含税)每吨分别为:粉洗盐533元、粉洗精盐591元、精制盐每吨644元。具体执行价格见附件二。
我局《关于调整食盐出场(厂)价格和产区批发价格的通知》(津价管字[1996]第23号)停止执行。
三、食盐出厂和产区批发价格调整后,我市食盐零售价格不做调整,仍维持现行水平。因出厂和产区批发价格提高导致流通成本增加,由盐业经销企业通过进一步提升管理手段和经营效率,压缩经营成本予以消化。
四、盐业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确保食盐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盐各环节价格的监督,对违反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上述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1、碘盐出厂(场)价格表
2、碘盐产区批发价格表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碘盐出厂(场)价格表
单位:元/吨
序号 | 盐 种 | 不含增值税价 | 含增值税价 |
无碘散盐 | 大包装含碘盐 | 大包装含碘盐 |
1 | 粉洗盐 | 339 | 419 | 473 |
2 | 粉洗精盐 | 389 | 469 | 531 |
3 | 精制盐 | 436 | 516 | 583 |
注:包装物为50KG内塑外编袋。
附件2:
碘盐产区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吨
序号 | 盐种 | 发运港站 | 不含增值税价 | 含增值税价 |
1 | 粉洗盐 | 汉沽等 | 472 | 533 |
2 | 粉洗精盐 | 汉沽等 | 523 | 591 |
3 | 精制盐 | 汉沽等 | 569 | 644 |
注:碘盐包装物为50KG内塑外编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