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文化局
  • 发布日期:2007.09.19
  • 实施日期:2007.09.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天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为贯彻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 、文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 扫黄打非组联[2007]1号)的工作部署,落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9月6日召开的会议要求 ,进一步加强本市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 ,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市文化局决定从9月20日起 ,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经营环境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为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为主线,以治理音像市场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网吧经营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场所的违法演出活动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文化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严防出现各类突发恶性事件,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确保本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音像市场
  (1)继续加强对合法音像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 ,在音像经营单位中开展“公开承诺不摆放、不存储、不销售非法音像制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宣传,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合法门店无盗版”的工作目标。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流动音像摊贩。下列区域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和平区滨江道与南京路市场交接地带和津汇广场门前地区;河东区蝶桥附近以及万新村和天山路周边;南开区王顶堤和鞍山西道电子一条街一带;红桥区丁字沽风貌里一带及大胡同东北角书店周边 ;河北区三号路花鸟鱼虫市场地区 ;郊区 、县城的主要街道 、广场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同时,要对音像市场进行暗查摸底,对已确认的盗版音像制品批发窝点和仓库,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坚决予以清除。
  (3)按照市文化局确定的2007年市、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非法音像制品的收缴指标 ,加大收缴工作力度,力争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指标,进一步净化音像市场。
  2、网吧市场
  (1)按照文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市发[2007]10号 )的文件规定,继续以治理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 ,坚持依法严管重罚 。严格执行处罚量化标准,健全违法网吧黑名单制度,强化网吧市场退出机制,对三次接纳未成年人和一次接纳8名以上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要依据文化部文件的有关规定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决不手软。
  (2)认真落实市文化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网吧推行<天津市网吧经营管理规范>的通知》(津文市[ 2007 ]1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在全市网吧经营场所推行《网吧经营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提高网吧的经营管理水平,改善网吧市场经营环境,促进网吧市场规范发展。
  3、娱乐演出市场
  (1)继续做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审批程序 ,加大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查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禁赌行动,取缔无证娱乐场所 ,大力推动市区两级文化、公安、工商三局联动机制的落实。
  (3)查禁非法演出活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演出市场的监管,严格审批制度,对内容不健康、质量无保障、草台班子以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演出活动,一律不予批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规范演出市场。

  三、工作安排
  1、9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县要召集辖区内音像 、网吧、娱乐演出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开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 ,并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工作部署 ,开展经营场所的自查自纠和整改。
  2、10月10日前,各区县应集中力量开展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大检查。要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场所和区域,对重点场所和区域要加大检查频率,对违法经营活动要形成高压态势。
  3、10月30日前,市、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将在全市开展联合稽查和交叉检查行动 ,由市文化市场稽查部门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协调各区县进行自查、互查。
  4、11月10日前,市文化局将联合各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 ,对各区县落实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对全市文化市场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这次在全市开展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是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全市文化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区各级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本市文化市场的平安有序、规范发展 ,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检查组对本市文化市场的综合考评 ,以良好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