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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生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3]107号
  • 发布日期:2013.12.05
  • 实施日期:2013.1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档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生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3〕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
(市档案局)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切实发挥民生档案在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市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档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民生档案是涉及民生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在服务民生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真实记录,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始凭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好管好用好民生档案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民生档案工作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民生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方针,以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为重点,以建立各级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民生工作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协调的民生档案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实现全社会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为目标,全面推进民生档案各项建设和民生档案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民生档案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把民生档案工作纳入民生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促进民生档案工作与各项民生工作协调同步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利用需求作为工作的着眼点,把所有涉及人的档案建好管好用好,切实为群众谋利、替百姓解忧。

  坚持创新实践,科学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构建民生档案工作新模式和新格局,着力提升民生档案工作质量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民生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和利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民生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档案资源体系和档案利用体系形成规模。民生档案远程利用服务平台建成使用,民生档案信息"一站式"服务覆盖城乡社区,全市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凸显成效。


  三、着力加强民生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一)切实做好民生领域建档工作。按照谁形成档案谁负责的原则,着重抓好关系民生工作重要决策、民生领域管理状况、记录群众个人信息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等具有长久保存价值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民生档案要与开展民生工作同步,凡涉及民生的文件材料都要纳入归档范围,凡是民生工作领域形成的档案都要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民生工作有档可查、有据可凭。

  (二)依法开展民生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各级各类档案馆对民生档案的接收,及时把群众利用需求迫切的民生档案接收进馆。科学规划全市民生档案归属和流向。加强对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单位所形成民生档案的接收。争取到2020年,全市区县综合档案馆的馆藏民生档案达到总量的60%。

  (三)不断强化民生档案规范管理。加强民生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每年结合实际出台一批民生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坚持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民生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强化民生档案动态管理,切实提高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民生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切实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深化社区、学校、医院、农村等基层单位档案管理,加大投入,配齐力量,保证基层民生档案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深入推进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馆(室)藏民生档案的整理编目、数字化和开放鉴定工作步伐,建成一批直接服务社会公众的民生档案专题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统一我市民生工作主管部门和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民生档案数据资源库结构标准,推进同部门、同系统、同专业、同地区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建立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和共享平台,努力实现全市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五)加快建立方便快捷的民生档案远程利用模式。以就近查阅、跨馆出证、全市通办为目标,加快建设天津市民生档案信息"一站式"服务平台,横向链接各档案馆,纵向联通城乡街镇综合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各民生工作主管部门便民服务窗口延伸。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区县、城乡社区三级档案利用互联共享全覆盖,使民生档案惠及更多百姓。

  (六)主动搞好民生档案服务。建立健全民生档案信息发布制度,开发编制民生档案利用服务指南。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措施,主动送服务到基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利用需求。


  四、健全完善民生档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档案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区县、本部门发展规划和考核体系,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解决民生档案工作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民生档案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部门负责机制。各民生工作主管部门是民生档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民生档案工作实施规范管理。要建立完善以本机关档案部门为核心、所属系统和各职能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民生档案工作体系,将民生档案工作切实纳入民生工作管理流程、岗位职责和工作考核,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民生档案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检查。对民生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对档案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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