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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7号
  • 发布日期:2017.03.03
  • 实施日期:2017.03.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政纪党纪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市政府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化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部署,现就市政府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目标

  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机构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作风纪律建设,重点在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增强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捍卫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决策落地见效。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发扬严实作风,坚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善作善为善成,始终保持良好的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格强化纪律约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纪挺法前、令行禁止,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服务群众有新举措、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服务企业有新进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发展有新成效、切实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

  (五)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担当担责、苦干实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鲜明导向,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以担当诠释忠诚,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作风纪律突出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坚决纠正庸懒散浮拖等行为,抓紧具体问题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不查清绝不放过、责任不追究绝不放过、整治不彻底绝不放过,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撒手。

  (二)坚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力推动,从严督促。整治的重心放在基层,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层层到位。坚持开门搞整治,请群众和市场主体参与,让管理和服务对象评判,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三)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专项整治要落细落小,把整治任务具体化,把整治工作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既要立足当前、见到实效,又要着眼长远、形成长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缺乏政治担当的问题。理想信念不坚定,“四个意识”不牢固,对党不忠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贯彻执行不力,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着力解决纪律意识不强、好人主义盛行的问题。不讲党性原则,奉行庸俗哲学,搞“小圈子”,当“老好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三)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失职渎职的问题。对影响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履行行政审批、安全生产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在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该管不管,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四)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飘浮的问题。宗旨意识淡漠,对群众冷暖漠不关心,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推诿扯皮,难办事、不办事;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人为设置障碍,变相增加环节和条件,歧视、刁难管理和服务对象;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检查,索要赞助,或通过各种方式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五)着力解决担当意识不强、庸政懒政怠政的问题。思想保守僵化,进取精神不强,工作标准不高;面对困难和矛盾患得患失、不敢担当、拈轻怕重、无所作为;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确定的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打不开工作局面甚至造成不良影响。

  (六)着力解决效能意识不强、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行政运转流程不畅、环节交叉、程序繁琐,审核把关不严不细、大而化之,错误漏洞频出;发文照抄照搬,开会照本宣科,空话套话多,不解决问题,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山会海问题突出;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虚报浮夸。

  (七)着力解决规矩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的问题。工作不讲原则,办事不讲程序,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网购网聊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领导带班值班不落实,遇有突发事件不按规定时限上报,不执行请假报备制度。

  (八)着力解决为民意识不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多次反复发生;实施民心工程不用心用力,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在“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不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事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九)着力解决亲商意识不强、帮扶企业不实的问题。“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观念不强,“双万双服”活动盯得不紧、抓得不实;干预和插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清不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制定政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政出多门、朝令夕改;为企业服务办事“中梗阻”,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

  (十)着力解决宣传意识不强、政务公开不够的问题。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时间晚、内容少、不更新,各类办事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多跑路;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热点事件等政务舆情,反应迟缓,失声缺位;社会关切事项和重大问题处理结果不透明,与媒体打交道遮遮掩掩、拖拖拉拉。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17年2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15日前)。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发动,对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开展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本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王东峰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有关讲话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动员,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中来。

  (二)自查自纠(2017年3月15日至6月底)。主要任务是以“一方案、三清单”为抓手,即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层层推进自查整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开展“四查四看”:查政治纪律遵守情况,看“四个意识”强不强;查政***执行情况,看担当精神足不足;查政务服务开展情况,看群众评价好不好;查政府机关建设情况,看行政效能高不高,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细节。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办法、责任部门,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列出“制度清单”,明确“立、改、废”项目,做好建制度、立标准、定流程工作,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制度体系。

  (三)督查问责(2017年7月至9月底)。主要任务是加强对专项整治进展和成效的检查监督,确保专项整治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把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大力度,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检查、集中督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推动面上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要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层层督查,逐级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督查检查情况要及时向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反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尽快纠正,对问题线索决不含糊、决不护短,真查真纠真问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总结提高(2017年10月至12月底)。主要任务是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整治的经验,对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价,对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提出要求。要善于总结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


  六、组织领导

  (一)明确整治责任。市政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同志牵头负责,抓好专项整治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结合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推动分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发挥综合统筹、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职能作用,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以专项整治促进作风纪律建设水平提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重点问题的调查解决机制,采取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服务评价评议等多种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对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推动解决,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干部作风纪律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监察、督查、审计、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载体,及时报道、反映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注重发现政治合格、作风务实、严守规矩、严格执纪、绩效突出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同时要选择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案明纪,扩大震慑效果,警示教育扩大干部,促进政府系统形成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

  (四)凝聚发展合力。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与增强“四个意识”、深化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推动“放管服”改革和“双万双服”等重大专题活动结合起来,以专项整治促改革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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