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局、行业协会、工业集团公司、区县质监局及有关单位:
2012年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工作部署,按照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积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挖掘工业领域各行业的发展潜力,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取得新的成效。现就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6、7、8条和《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津名牌组办[2012]1号)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
二、申请材料
企业应按以下内容组织申请材料并编印成册。
(一)名牌产品申请表(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填报生成)
(二)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请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适用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复印件);
(六)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产品近两年的国家监督抽查、市监督抽查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八)申请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复印件);
(九)申请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证书(适用于采标产品,复印件);
(十)申请产品销售额在全国同行业排位的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行业协会提供);
(十一)市或区县统计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销售额证明(原件);
(十二)市或区县国、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纳税额证明(原件);
(十三)申请企业所在区县环保局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原件);
(十四)申请产品和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五)申请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三年规划;
(十六)申请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十七)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十八)节能产品认证(认定)证书(适用于用能产品);
(十九)冶金、化工、石油化工产品(主要工序)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限额标准的检测报告;
(二十)能源审计报告(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
(二十一)其他证明(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三、申请要求
(一)名牌产品申请企业通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tjjj.gov.cn)下载专区下载“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如实填报“申请表”。
(二)纸质申请材料(包括各种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A4规格(210mmx297mm)纸张。
(三)参照标准印刷物形式统一装帧申请材料。“申请表”首页应采用厚纸印刷即作为申请材料的封皮。材料按照第二条申请材料规定顺序排列,并打印目录,于文本下中位置标注页码,沿申请材料长边装订,侧脊由上至下印刷申请产品的名称、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
(四)申请企业应确保“申请表”中数据真实、可查。天津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申请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如有故意伪造数据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资格。
(五)申请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转变发展方式,率先达到节能减排、提高社会贡献等政策要求。应提供近两年由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统计部门、国、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额证明(不能提供销售和纳税额证明的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冶金、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品需提供主要工序能源检测报告,重点用能单位还需提供能源审计报告。
(六)申请企业应于4月25日前向各名牌产品受理推荐部门(市有关委局、行业协会、工业集团公司、区县质监局)提交名牌产品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份、申请表电子版(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导出的zip格式电子文件)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推荐要求
(一)名牌推荐部门要按照《天津市名牌产品培育指导目录(2011-2015)》,紧密结合地域、行业特点,根据本市、区两级工业大项目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名录,认真组织名牌产品申请动员、推荐工作。(工业大项目名单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名录将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各有关推荐部门。)
(二)名牌产品推荐部门要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底前向办公室提交推荐产品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版(将汇总的zip格式文件刻在一张光盘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推荐名牌产品情况汇总表(附件7)。逾期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过程中不接受申请材料变更。
(三)为保障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的时效性,全市将统一安排申请产品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调查费用全部由办公室承担。申请初期如有企业撤销申请,请推荐单位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终止调查。
(四)名牌产品推荐部门要严格自律,不准以名牌认定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如发现推荐把关不严,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名牌产品的推荐资格。
联 系 人:天津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孙梅
联系电话:27182036 传 真:27182036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区县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培育推荐计划
附件2: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3: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销售额证明
附件4: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
附件5: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
附件6:环保情况证明
附件7:推荐名牌产品情况汇总表
附件8:节能监测机构名单(略)
附件9:能源审计机构名单(略)
附件1
各区县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培育推荐计划
区县 名称 | 培育推荐 名牌数量 | 区县 名称 | 培育推荐 名牌数量 | |
和平区 | 2 | 宝坻区 | 7 | |
河西区 | 3 | 武清区 | 11 | |
南开区 | 7 | 静海县 | 14 | |
河北区 | 3 | 宁河县 | 7 | |
河东区 | 7 | 蓟 县 | 3 | |
红桥区 | 2 | 滨海新区 28 | 塘沽 | 9 |
东丽区 | 14 | 汉沽 | 4 | |
津南区 | 11 | 大港 | 5 | |
西青区 | 17 | 开发区 | 5 | |
北辰区 | 25 | 保税区 | 5 | |
培育推荐计划总数: 161 |
附件2
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产品名称: 注册商标:
序号 | 申请产品的用户名称 | 联系地址 | 邮编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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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提供的用户资料应少于20家,评价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企业秘密。
附件3
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销售额证明
企业名称 | (盖章) | ||||
企业地址 | |||||
申请产品 | 注册商标 | ||||
指 标 年 份 | 企业总 销售量 | 企业总销售额(万元) | 申请产品 销售量 | 申请产品销售额(万元) | |
2010年 | |||||
2011年 | |||||
以上统计数据真实无误,同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 |||||
统计部门意见 |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附件4
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
纳税企业名称 | (盖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企业地址 | |||||
申请产品 | 注册商标 | ||||
指标 年份 | 企业实缴国税总额(万元) | 申请产品实缴国税总额 (万元) | |||
2010年 | |||||
2011年 | |||||
以上实缴国税数据真实无误,同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 |||||
国税部门意见 |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附件5
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
纳税企业名称 | (盖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企业地址 | |||||
申请产品 | 注册商标 | ||||
指标 年份 | 企业实缴国税总额(万元) | 申请产品实缴国税总额 (万元) | |||
2010年 | |||||
2011年 | |||||
以上实缴国税数据真实无误,同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 |||||
国税部门意见 |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附件6
企业坐落于我区(县),2010-2011年该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无违法排放行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附件7:
推荐天津市名牌产品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产品 | 注册商标 | 所在区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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