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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津港经贸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人[2003]43号
  • 发布日期:2003.10.16
  • 实施日期:2003.10.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对外经贸机构与公司企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津港经贸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人[2003]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与香港开展更紧密的经贸合作,决定成立天津市津港经贸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夏宝龙
  副组长:张元龙
      叶厚荣
  成员: 陈宗胜
     张炳学 市委统战部
     刘凤银 市委宣传部
     李亚力 市计委
     张云年 市外经贸委
     王治平 市经委
     李泉山 市商委
     刘明哲 市交委
     李家俊 市科委
     王周喜 市建委
     李瑞营 市农委
     胡胜才 市外办
     宋联新 市滨海委
     邢明军 市经协办
     杨福刚 市财政局
     石栋  市工商局
     葛毅  市公安局
     于香名 市司法局
     金洪跃 市文化局
     成其圣 市出版局
     于汝民 港务局
     沈毅  市交通局
     陈忠新 市旅游办
     张愈  市卫生局
     胡兴华 市广电局
     吴盼文 人行天津分行
     赵桂芬 天津海关
     赵国庆 天津检验检疫局
     李勇  市开发区管委会
     冯志江 保税区管委会
     宗国英 市高新区管委会
     李广达 市贸促会
     王广浩 津联集团公司
     王增义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抢抓《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提供的发展机遇,组织规划我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更紧密经贸合作方案,提出阶段性津港经贸合作重点工作意见,协调津港两地经贸合作关系,指导我市各区域、企业、有关机构同香港企业、有关机构开展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实施我市同香港地区的经贸交流和大型经贸活动,推动津港两地经济共同繁荣和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宗胜兼任,副主任由张炳学、李亚力、张云年、李广达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协调各部门、各区域开展津港经贸合作;督导推动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交流工作。
  领导小组在香港设香港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香港律联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由王广浩兼任。香港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联合在港天津政协委员,面向香港各界,主动开展津港合作的宣传、交流工作,向领导小组提供津港合作的信息、意见和建议;联络香港工商各界,为我市各部门、各地区赴港开展经贸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设四个工作组:第一组负责服务贸易发展。由市计委牵头,市有关部门组成。第二组负责对外经贸发展与政策协调。由市外经贸委牵头,市有关部门组成。第三组负责文化科教卫生出版合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委牵头,市有关部门组成。第四组负责城市建设、交通物流及房地产开发。由市建委、市交委牵头,市有关部门组成。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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