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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既有房屋查勘解危修缮和违法拆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安[2011]214号
  • 发布日期:2011.05.28
  • 实施日期:2011.05.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房屋修缮养护房屋住宅建设危险房屋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既有房屋查勘解危修缮和违法拆改治理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安〔2011〕214号)



各委、局(集团公司),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国局、红桥房产总公司、市房产总公司、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6月份,我市即将进入汛期。按照市政府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的要求和市防汛办统一部署,为确保汛期房屋安全渡汛,杜绝发生塌房伤人事故,进一步加强汛期既有房屋的查勘、解危修缮和拆改监管、治理工作,结合全市房屋管理现状,市局决定自6月1日--8月31日,集中开展汛期既有房屋查勘、解危、修缮和违法拆改的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汛期危险房屋管理,确保住用安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局成立汛期既有房屋查勘、解危、修缮和违法拆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路红副局长任组长,市局房管处、物业处和市房产总公司、市公用公房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房管处,市局房管处秦王龙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房管部门和房屋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制度,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早安排、早行动,确保“组织机构、抢修解危预案、防抢措施、抢修人员、抢修排险设备设施和物资”落实。要政令畅通,指挥有力,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加强抢险队伍演练,确保居民住用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认真查勘,解危排险

  各区县房管部门、各房屋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组织房屋安全查勘人员,根据全市房屋安全普查数据,主要针对普查中发现的三、四类房屋进行查勘,重点对未经加固的中小学校校舍、医院、厂房、菜市场等公共建筑,已列入危改计划暂缓拆迁的房屋,曾拆改主体结构的房屋,砖木、土坯结构等房龄长、结构简易的危险房屋,建设工程的深基坑、桩基项目的施工区域相邻房屋等进行重点查勘。要对查出的危险房屋,逐处逐间建立档案,制定解危修缮方案,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得力,集中力量治理危险房屋,限期排险解危。对暂时无条件修缮的危险房屋,要采取观察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务必在雨季前排除险情。

  (三)履行职责,督导落实。

  各区县房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危险房屋查勘、解危推动力度。根据2010年天津市既有房屋统计数据分析,目前全市还有部分严重损坏和危险房屋没有得到彻底治理,今年的防汛、排险、危房解危的任务仍然艰巨,责任重大,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践行职责。对辖区内的危险房屋要及时给房屋产权人、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发送《危险房屋通知单》,并认真组织督导检查解危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值班,严防死守。

  各区县房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不离岗、不空岗;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应对突发的抢险排险工作。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按照抢修解危预案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抢险工作。加强汛期巡视,实行重点危险房屋专人监控,落实避险应急措施。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的,责任单位领导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排险,做好善后工作。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房屋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区县房管部门1小时内上报市局。对玩忽职守、贻误抢险时机,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要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要通过全体人员的扎实工作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确保汛期百姓住房安全。


  二、认真做好房屋违法拆改整治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目前,随着全市供热工程的深入开展,一大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建造的住宅房屋均安装了暖气,很多住户开始拆除承重烟道墙,致使墙体截面减少,直接削弱了墙体的抗震性能,产生了严重的房屋安全隐患,后果非常严重,群众反应非常强烈。为确保群众住用安全,市局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屋违法拆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拆除承重烟道墙的违法行为。各区县房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拆改承重烟道墙的危害性,按照市局要求制定专项集中整治方案,确定重点目标,落实责任,房管科、执法中队、经营科、修缮科、鉴定中心、房管站(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查勘、宣传和治理相结合,及时排除隐患,维护社会和谐。

  (二)广泛宣传,细致排查。

  各区县房管部门、各单位要周密组织,对本辖区内房屋烟道墙拆改情况划区分片进行入户摸底排查,重点是公有住房和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建造的住房,按照承重墙和非承重墙分类汇总统计幢、户数,汇总统计数据以及承重烟道墙拆改明细于6月30日前上报市局房管处。排查的同时深入居民区广泛开展房屋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安全条例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营造良好氛围,奠定治理环境和基础。

  (三)突出重点,狠抓治理。

  7-8月份,各区县房管部门在排查基础上,以拆改承重烟道墙为治理重点,从拆改行为较为集中的老居民楼区先行试点,制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进度计划,点、面结合,层层推进。公布投诉热线电话,及时受理、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恶劣的违法拆改烟道墙行为,有效遏制私拆乱改房屋结构之风,切实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三、建立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总结交流

  各区县房管部门要把汛期危险房屋查勘解危修缮和烟道墙拆改查勘治理工作情况、工作动态、工作进度、重要问题、突发事件等通过信息、简报、专报的形式及时反馈市局(每个月的2号和16号上报),市局在全局OA网上编辑转发各单位工作信息和简报,汛期和烟道墙拆改集中治理工作结束时,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7月中旬市局召开中期推动会,9月份召开总结会,各单位交流工作经验,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解危修缮和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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