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办[2014]7号
- 发布日期:2014.08.13
- 实施日期:2014.08.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人口计划管理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直属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所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规范我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及时获得准确的人口死亡信息,分析疾病流行规律和疾病负担,科学制定卫生政策,保障全市人民健康。现将《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的通知
(津卫办〔2014〕7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直属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所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规范我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及时获得准确的人口死亡信息,分析疾病流行规律和疾病负担,科学制定卫生政策,保障全市人民健康。现将《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3日
附件: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