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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宁河营销服务部变更机构地址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保监复[2009]170号
  • 发布日期:2009.12.29
  • 实施日期:2009.12.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宁河营销服务部变更机构地址的批复
(津保监复[2009]170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河营销服务部变更职场的申请》(泰康津发[2009]第014号) 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批准你公司宁河营销服务部由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楼4单元迁至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文化路13号文化馆3楼。请持此批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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