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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蓟州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配水管网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农[2017]16号
  • 发布日期:2017.06.12
  • 实施日期:2017.06.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水资源


天津市水务局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蓟州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配水管网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水农〔2017〕16号)



蓟州区水务局: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蓟州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配水管网部分实施方案的函》(津发改农经〔2017〕435号)转发你局。请你局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农经〔2015〕36号)精神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的相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区自筹资金,认真做好工程资金使用与管理,切实加快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程序尽快组织工程开工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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