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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失效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1988]98号
  • 发布日期:1988.10.18
  •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月29日 实施日期:2002年1月29日)停止执行(原因: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实施日期:1988.10.18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企业股份制改造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体改委、市经委
《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1988年10月18日 津政办发〔1988〕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

  今年以来,我市工业企业改革,按照“配套、完善、深化、发展”的方针,取得了新的进展。下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改善企业经营机制,推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广泛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改革步伐,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挖掘企业潜力,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一、全面推行中长期承包,改善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关系。
  在市对各局确定三至五年承包任务的条件下,今年要普遍推行企业中长期承包。少数由于客观因素影响大、前景难以预测的企业,也可搞短期承包。
  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在承包期间内,企业承包基数原则上不予调整。个别企业因国家税种税率有较大调整,或者产品和原材料价格调整幅度较大,致使企业所得收益增减较多,确需调整承包基数的,由主管局在对市承包的基数范围内适当予以调整。各局的承包基数不再调整。

  二、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
  我市在部分企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选聘经营者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效果。今后要逐步扩大范围。对主要因为经营不善造成微利、亏损的小型企业,今年内都要引入竞争机制,没有引入竞争机制的,从明年起不得享受对微利、亏损企业的优惠政策;对虽已实行长期承包但未引入竞争机制的小型企业,凡因经营管理不善,完不成年度承包任务的,都要通过竞争重新确定经营者。对经营管理不善的大中型企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今年下半年各局要进行试点,明年推开,有条件的,应争取步子大些,多搞一些。对各类联合企业(集团),主要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紧密型联合体,也可通过竞争产生总经理。各局要制定出在各类企业引入竞争机制的规划,组织力量,分步实施。在企业内部,也要提倡通过招标竞争选聘各层次的管理人员。不仅招标承包、租赁经营的企业要这样办,其它企业也要这样办。
  建立承包风险机制,形成经营者和职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逐步实行企业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风险承包。有条件的企业,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可实行全员抵押承包。抵押形式、抵押金额、奖罚方法,属于企业内部改革的,由企业自行决定。职工年风险收入不是奖金不征奖金税。

  三、从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多层次经营入手,全面推行“分、包、放、核、挂”五字配套改革。
  “分”就是把企业的核算单位、经营单位尽量划小分细,实行多层次核算、经营。有条件的尽量实行独立核算、自计盈亏,兼有一定的经营权,或者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划小的经营单位可以是全民、集体,甚至可以个体经营,在经营管理上可以“一厂多制”。
  “包”就是对划小分细的经营、核算单位实行层层承包,落实责任制。企业可以根据各个经营、核算单位的不同特点,采取租赁经营、招标承包、抵押承包、股份经营等多种形式,落实经济责任。
  “放”就是根据划小分细的程度,相应下放人财物、产供销等权力,使这些单位可以自主经营管理。
  “核”就是推行全面经济核算,实行企业内部经济关系模拟商品化。当前要普遍推行内部核算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广“厂内银行”的做法。
  “挂”就是对多层次的承包主体,实行分配与承包指标挂钩,职工收入与贡献大小挂钩。
  企业设立分厂或成立新的经营实体,由企业自主决定,报上级主管局批准。自申请报告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主管局应给予批复,逾期不批,就视为同意,工商部门即可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财政、银行予以开设帐户。此项工作从现在抓起,全面推开。

  四、在企业内部,实行精简机构、干部招聘、优化劳动组合、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改革。
  在保证完成国家和市有关任务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本着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自主设置机构,精简人员,各主管部门不要强调对口。今后凡要求对口增设机构的,企业可以回绝,或由发出此类指令的单位提供所需的经费。
  实行管理人员聘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在厂内(干部和工人中)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经过严格认真的考核,择优录用。对录用人员,可实行见习制或试用期制。从社会招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奖金可依据聘任合同,在劳务费中列支。
  推行优化劳动组合,建立厂内劳动合同制。要贯彻“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原则,在严格定岗、定员、定额、定责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努力做到人尽其才。全市企业要在三年内基本实现优化组合。普遍实行厂内劳动合同制。
  发展多种经营,广开就业门路。企业要把精简机构,管理技术人员招聘,优化劳动组合同开展多种经营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广开生产经营门路,自行消化富余人员。
  安排富余职工,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做好准备,进行扎扎实实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全市今年底要力争安排富余职工五万人,明后年再迈出较大步子。

  五、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增强企业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
  凡符合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条件的企业,今年要全部实行挂钩浮动。在确定挂钩系数时,要贯彻鼓励先进的原则,使先进企业职工收入高于一般企业。没有实行挂钩的企业,可在成本中列支不超过标准工资30%的超额计件工资。
  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选内部分配形式和办法。可将原有的标准工资、津贴(国家规定的价格补贴除外)、奖金和效益工资捆在一起浮动。有条件的企业,尽可能实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定额工资、结构工资等形式。这样实行改革后的工资均为“企业工资”,在本企业内有效,职工离厂、退休时停止执行。改革前的原等级标准工资为职工的“档案工资”,作为计算离退休、劳保待遇和调动工作以及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以等级标准工资为基数的待遇的依据。改进目前一些企业实行的人人有份的浮动升级做法,实行考核升级,使浮动工资真正起到鼓励职工学习技术业务,努力工作的作用。
  对承担风险较大的企业(如招标承包、抵押承包、租赁经营企业)的经营者,要按照风险和收入对应的原则,切实兑现奖惩合同。一般承包企业,仍按市有关规定对厂级领导干部实行奖惩。

  六、巩固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强化管理,从严治厂。
  在普遍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基础上,逐步确立厂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企业内部机构调整,要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今年年底完成30%,明年基本实现。
  在推行承包制的同时,厂长要强化管理,从严治厂。今年内要普遍对劳动纪律、工艺纪律进行一次整顿,相应修改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严格明确的责任制,并切实照章办事。
  有关部门要保证和支持厂长行使管理职权,保护其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无理纠缠、阻碍厂长正常工作,或侵犯厂长人身权益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七、对一些重要的大型企业和重点企业集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由市体改委、市经委提出具体方案,今年试点,明年逐步推行。

  八、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搞活城市集体工业企业。
  城市集体企业改革总的方向是完全放开经营,真正恢复其集体所有制性质,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当前一要强化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职能,实行民主选举或招聘(也可委托主管部门招聘)厂长的制度;二要真正将生产经营自主权,特别是产品定向权、投资权、用人权、机构设置权、分配权等放给企业;三要按照鼓励技术进步,鼓励出口的原则,给予必要的扶持。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搞活集体企业的措施,促使提高效益,培植财源。

  九、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认真解决微、亏企业的问题。
  (一)对销税利润率在5%以下的微利中小型企业和主要是经营性原因造成亏损,但问题不很严重的企业,可采取招标承包、租赁经营以及企业承包企业的做法。由工商银行市分行筹措二千万元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对上述困难较大,又有转机的企业发放流动资金临时贷款。需要给予低息或无息照顾的,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贴息。主管部门对上述企业实行委托贷款的,银行不收管理费。
  (二)对主要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亏损,且产品又是天津产业结构或本市人民生活必需的,可实行超亏不补、减亏分成,或减亏全留的承包办法,当年扭亏为盈的,利润全留,补贴照给。
  (三)对一些小型亏损企业,可通过融资性租赁,把全民企业实物资产的所有权让渡给其它企业法人或个人。
  (四)对亏空大负债多的企业,可通过银行进行抵押租赁。即由企业把资产抵押给银行,由银行将企业资产租给原企业职工或其它企业法人经营。企业通过分期承付的办法,还清贷款后,银行再将产权交还企业。
  (五)对亏损严重和接近业不抵债的企业,可以进行有偿兼并,个别的可以实行产权无偿划转。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经批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法》,实施破产、拍卖。

  十、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
  (一)进行股份制试点。选择一、两个企业进行联合参股试点,将来实现按控股关系管理企业;选择几个产品有产向、企业有偿还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公开向社会发行债券,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发展生产;选择若干集体企业实行内部职工参股,缓解当前企业内部资金短缺的矛盾,探索在集体企业实行入股分红的办法。
  (二)进行资金分帐的试点。
  (三)进行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试点。
  (四)选择一些产品市场饱合的企业进行放开经营的试点。
  以上各项试点由市体改委和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拿出方案,组织实施。

  十一、抓好配套改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进一步下放和落实企业自主权。
  1.实行招标承包、租赁经营的企业和企业承包企业中的被承包企业的厂级领导班子副职,由厂长聘任,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2.明确企业有用人权,可通过劳务市场公开招收、择优录用职工。
  3.凡市区范围内同一种所有制企业之间职工的横向流动,在不突破原有工资总额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办理,不再报主管部门审批。
  4.奖金由企业接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
  5.发展横向联合要根据企业自愿,符合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防止用行政手段拼凑各种公司(集团)。
  6.各主管部门、综合部门要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真正把应放给企业的权力全部放下去,并相应搞好服务,简化审批手法,提高办事效率。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国发〔1988〕25号,对向企业乱摊派又不改正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为了适应深化企业改革的需要,试办证券(股票)交易所,筹建市劳务市场和职工待业救济金统筹制度,筹建市、局发包委员会和租赁、招标及企业产权有偿转让市场。

  十二、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改革的舆论宣传。
  树立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新观念。采取多种灵活形式,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结合起来,使职工树立起爱厂、奋发、进取、向上的精神。对那些敢于改革创新,对企业发展贡献大的先进工作者,要给予表扬和物质鼓励。

  十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成立市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组,具体负责上述意见的实施工作。有关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改革,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有关综合部门要尽快拿出贯彻本意见的具体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认真实施;同时,要认真搞好本部门的改革,为深化企业改革服务。
  以上意见适用于市属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交通、建材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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