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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2年端午节期间行政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2012.06.18
  • 实施日期:2012.06.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工作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2年端午节期间行政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今年端午节期间,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为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安全和环境应急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各直属单位要妥善安排好端午节期间本单位值班,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要求。
  2、环境监察总队、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及辐射所要做好应对环境应急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12369要确实加强端午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和政务电话,避免无人接听电话现象;如遇环境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和预案及时处置。
  3、放假前,行政处负责组织对机关办公楼和局大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安排好大院和机关的保卫值班,节日期间,不明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机关、大院人员进入要登记;保安人员夜间要加强巡逻。确保节日期间大院安全。
  4、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要关闭办公室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保管好文件和贵重物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督促,确保万无一失。
  5、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主要岗位人员的手机要全天处于开启状态,保证随时能联系的上。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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