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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关于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部门: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16]20号
  • 发布日期:2016.02.15
  • 实施日期:2016.02.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务员


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关于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20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各部委办局组织(干部)处、人事(教育)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意见》(津党校〔2016〕2号),今年将举办11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半年7期,下半年4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不含军转干部和调任人员)。


  二、形式内容

  培训班采取短期脱产的形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掌握机关工作程序和方法,切实提高广大公务员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依法履职的实际本领。


  三、考试考核

  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负责教学实施和学员鉴定工作。教学结束后,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颁发《公务员培训证书》。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


  四、时间地点

  第105期:3月7日-3月18日;

  第106期:3月21日-4月1日;

  第107期:4月11日-4月22日;

  第108期:5月9日-5月20日;

  第109期:5月23日-6月3日;

  第110期:6月13日-6月24日;

  第111期:6月27日-7月8日。

  下半年初任培训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西院(西青区工农联盟农场南)。


  五、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训,不得擅自调整培训班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培训的,各单位人事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将请假申请于2月22日(星期一)前,连同《初任培训报名表》(纸质版及excel格式的电子版)一并反馈市公务员局教育培训处。同时,在试用期内未参加培训的,各单位要尽快安排补训。具体报到要求见每期入学通知。

  联 系 人:赵欢 陈修

  联系电话:83605608、23395880(传真)

  电子邮箱:jypxch@126.com

  附件:1.初任培训名额分配表

  2.初任培训报名表

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
  初任培训名额分配表

期次

单位

名额

期次

单位

名额

第105期

市政府办公厅

2

第105期

 

市海洋局

3

市发改委

3

市投资办

3

市工信委

1

东丽区

2

市科委

2

津南区

27

市民委

1

北辰区

35

市民政局

2

市台办

1

市司法局

2

民盟市委会

1

市财政局

1

农工党市委会

1

市人力社保局

4

台盟市委会(市台联)

1

市规划局

2

市委党史研究室

1

市国土房管局

2

市委党校

1

市环保局

2

市文联

1

市农委

1

市计生协

1

市水务局

1

市委办公厅

2

市文广局

1

市委宣传部

1

市卫生计生委

2

市委研究室

1

市审计局

3

市国资委党委

2

市外办

1

民进市委会

1

市交通运输委

3

市检察院

2

市新闻出版局

2

市检二分院

1



期次

单位

名额

期次

单位

名额

第105期

市红十字会

1

第106期

市海洋局

2

第106期

市政府办公厅

2

市投资办

2

市发改委

2

东丽区

2

市工信委

1

津南区

31

市科委

2

北辰区

35

市民委

1

市台办

1

市民政局

2

民盟市委会

1

市司法局

2

台盟市委会(市台联)

1

市人力社保局

2

市委党史研究室

1

市规划局

2

市委党校

1

市国土房管局

2

市社会主义学院

1

市建委

2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1

市环保局

2

市文联

1

市农委

1

市计生协

1

市水务局

1

市委办公厅

2

市卫生计生委

3

市委宣传部

1

市审计局

3

市委研究室

1

市外办

1

市国资委党委

2

市交通运输委

2

民进市委会

1

市国资委

2

市检察院

2

市新闻出版局

2

市检二分院

1



期次

单位

名额

期次

单位

名额

第107期

市政府办公厅

2

第107期

和平区

34

市发改委

3

红桥区

34

市工信委

1

东丽区

2

市科委

2

西青区

10

市民政局

2

市台办

1

市司法局

2

民盟市委会

1

市人力社保局

3

市社会主义学院

1

市规划局

2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1

市国土房管局

2

市文联

1

市建委

2

市委办公厅

2

市环保局

2

市委宣传部

1

市卫生计生委

2

市国资委党委

2

市审计局

3

市检察院

2

市外办

1

市检二分院

1

市交通运输委

3

第108期

市政府办公厅

2

市统计局

2

市发改委

2

市新闻出版局

1

市民政局

2

市海洋局

2

市司法局

2

市口岸办

1

市人力社保局

18

市粮食局

1

市国土房管局

2

市投资办

2

市环保局

2



期次

单位

名额

期次

单位

名额

第108期

市审计局

3

第109期

市交通运输委

3

市交通运输委

3

市统计局

2

市口岸办

1

市合作交流办

1

市粮食局

1

市口岸办

1

滨海新区

25

市粮食局

1

和平区

34

市投资办

2

红桥区

25

滨海新区

25

东丽区

2

河北区

35

市社会主义学院

1

河西区

37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1

西青区

10

市文联

1

第110期

市发展改革委

2

市委办公厅

2

市民政局

2

市国资委党委

2

市国土房管局

2

市检二分院

1

市环保局

2

第109期

市政府办公厅

1

市卫生计生委

2

市发改委

2

市审计局

3

市民政局

2

市交通运输委

2

市国土房管局

2

市供销总社

1

市环保局

2

市投资办

2

市卫生计生委

2

河东区

30

市审计局

3

河西区

37



期次

单位

名额

期次

单位

名额

第110期

南开区

43

第111期

河东区

31

第111期

市国土房管局

3

南开区

43

市卫生计生委

2

宝坻区

8

市审计局

2

市检察院

2

市审批办

1

市社科联

1

河北区

35

 

 



  附件2
  初任培训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单位(部门)

录用时间

期 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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