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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6.05.30
  • 实施日期:2016.05.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税收征收管理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纳税申报期限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5月30日至5月31日暂停网上报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及POS机刷卡缴税服务。在此期间,如需缴纳税款请到所属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5月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延长至6月2日。


  二、2016年6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7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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