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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体青少[2017]4号
- 发布日期:2017.08.01
- 实施日期:2017.08.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建材工程
各区体育局、教育局、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津南区文化体育局:
现将《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8421工程”布局学校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一、基本条件(40分)
1.领导重视(6分)
“8421工程”布局学校支持、落实此项工作。每缺一项分别扣2分。
2.项目建设(14分)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运动项目至少1个(2分);
(2)各运动项目含2个以上年龄组学生(4分);
(3)每个单项有学生8名以上,集体项目每个项目15人以上(4分);
(4)每个运动项目配备1-2名教练员或体育教师(4分)。
不足两个年龄段,扣2分;每个项目缺少一名学生扣0.5分;每增加一个运动项目加2分。
3.师资职称学历(4分)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运动项目配备1-2名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1分);
(2)具有教练员或体育教师资格证达100%(2分);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占教练达90%及以上(1分)。
每项未达标分别扣1分。
4.师资培训(4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参加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相关培训活动。
(1)全勤(4分);
(2)一次不参加,按全年培训活动平均分扣除。
5.师资科研成果(4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获取区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学成果、撰写年度论文或总结达到100%(4分)。每缺1人1篇扣1分,扣完为止。在国家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每一篇计2分(封顶)。
6.经费使用(8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按市、区体育、教育部门下拨训练经费规定:
(1)使用规范(8分);
(2)使用不规范扣2分;
(3)使用违规扣5分;
(4)审计不合格扣8分。
二、训练工作管理(50分)
1.日常训练(10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运动项目的运动队:
(1)每周训练保持3次及以上,每少1次训练课扣2分;
(2)每次训练课1.5小时及以上,每次训练课不足1.5小时扣1分。
2.训练计划(8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须制定全年教学、训练计划或教案。
(1)齐全、规范率达到90%及以上(8分)。
(2)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专项训练设施设备(12分)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各运动项目有场(馆、房)使用管理制度(4分);
(2)具有保证训练的标准训练场(馆、房)(4分);
(3)训练、体能器材齐全,能保证训练需要(4分);
每缺1项扣4分。
4.体质监测(10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开设运动项目的各年龄组学生进行体质和专项测试:
(1)学生参测达100%;每少一名学生扣1分,5分封顶(5分);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有选材信息登记表(5分)。考评或信息内容不全扣2分。
5.常规管理(10分)
(1)学校有训练、运动项目建设制度、计划和总结(4分);
(2)有选材、测试、监控制度专兼职科研与管理人员(3分);
(3)有参训学生运动员花名册、考勤、参赛、输送、测试等各项制度(3分);
1-3项中,每缺一小项扣1分。
三、人才输送(10分)
向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1人计5分,10分封顶。
四、附加分
每年“8421工程”布局学校落实市体育局安置退役运动员从事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工作每年录用1人,附加10分,不封顶,已被安置运动员只记一次分。
五、评估方式、评估等级和奖惩
1.评估方式
每年11月底之前,各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8421工程”布局学校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体育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教委将组成专家组对评估结果进行检查。
2.评估等级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70至89分;
(3)合格:60至69分。
3.奖惩
(1)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的评估情况,合理分配80万元补助经费;
(2)连续两年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学校“8421项目”布局校资格;
(3)凡不参加每年度评估的“8421项目”布局学校一律取消项目布局学校资格,另评选其他学校。
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领导会议纪要、下发文件和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2.每个运动项目配备的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工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3.“8421工程”学校开设各运动项目各年龄组的学生花名册;
4.参评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参加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培训通知、笔记、总结;
5.参评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刊物原件,未发表论文或总结原件;
6.市、区体育、教育部门下拨“8421工程”学校经费使用凭证和账目明细。
二、训练管理与监控
1.各运动项目参评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训练计划或教案原始资料(含学生训练出勤、周训练天数、课时数量、训练安排等内容);
2.训练使用的训练场(馆、房)平面图、协议书及训练、体能器材账册;
3.学生运动员、专兼职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花名册;
4.学生进行体质健康和专项测试信息统计原始材料;
5.训练、运动项目建设制度、计划和总结;
6.专兼职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的聘用、考核制度;
7.选材、测试、监控制度和原始记录。
三、人才质量
向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学生、运动员的入学或招生等证明材料。
四、附加分
安置退役运动员证明材料。
注:1.各“8421工程”布局学校按照每年的实际情况准备材料,整理规范。
2.佐证材料按照《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中的各条目内涵准备。
3.认真填写各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和汇总表。
附件2:考评表1-15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津体青少〔2017〕4号)
各区体育局、教育局、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津南区文化体育局:
现将《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8421工程”布局学校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一、基本条件(40分)
1.领导重视(6分)
“8421工程”布局学校支持、落实此项工作。每缺一项分别扣2分。
2.项目建设(14分)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运动项目至少1个(2分);
(2)各运动项目含2个以上年龄组学生(4分);
(3)每个单项有学生8名以上,集体项目每个项目15人以上(4分);
(4)每个运动项目配备1-2名教练员或体育教师(4分)。
不足两个年龄段,扣2分;每个项目缺少一名学生扣0.5分;每增加一个运动项目加2分。
3.师资职称学历(4分)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运动项目配备1-2名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1分);
(2)具有教练员或体育教师资格证达100%(2分);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占教练达90%及以上(1分)。
每项未达标分别扣1分。
4.师资培训(4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参加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相关培训活动。
(1)全勤(4分);
(2)一次不参加,按全年培训活动平均分扣除。
5.师资科研成果(4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获取区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学成果、撰写年度论文或总结达到100%(4分)。每缺1人1篇扣1分,扣完为止。在国家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每一篇计2分(封顶)。
6.经费使用(8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按市、区体育、教育部门下拨训练经费规定:
(1)使用规范(8分);
(2)使用不规范扣2分;
(3)使用违规扣5分;
(4)审计不合格扣8分。
二、训练工作管理(50分)
1.日常训练(10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运动项目的运动队:
(1)每周训练保持3次及以上,每少1次训练课扣2分;
(2)每次训练课1.5小时及以上,每次训练课不足1.5小时扣1分。
2.训练计划(8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专兼职执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须制定全年教学、训练计划或教案。
(1)齐全、规范率达到90%及以上(8分)。
(2)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专项训练设施设备(12分)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开设各运动项目有场(馆、房)使用管理制度(4分);
(2)具有保证训练的标准训练场(馆、房)(4分);
(3)训练、体能器材齐全,能保证训练需要(4分);
每缺1项扣4分。
4.体质监测(10分)
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开设运动项目的各年龄组学生进行体质和专项测试:
(1)学生参测达100%;每少一名学生扣1分,5分封顶(5分);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有选材信息登记表(5分)。考评或信息内容不全扣2分。
5.常规管理(10分)
(1)学校有训练、运动项目建设制度、计划和总结(4分);
(2)有选材、测试、监控制度专兼职科研与管理人员(3分);
(3)有参训学生运动员花名册、考勤、参赛、输送、测试等各项制度(3分);
1-3项中,每缺一小项扣1分。
三、人才输送(10分)
向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1人计5分,10分封顶。
四、附加分
每年“8421工程”布局学校落实市体育局安置退役运动员从事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工作每年录用1人,附加10分,不封顶,已被安置运动员只记一次分。
五、评估方式、评估等级和奖惩
1.评估方式
每年11月底之前,各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8421工程”布局学校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体育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教委将组成专家组对评估结果进行检查。
2.评估等级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70至89分;
(3)合格:60至69分。
3.奖惩
(1)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的评估情况,合理分配80万元补助经费;
(2)连续两年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学校“8421项目”布局校资格;
(3)凡不参加每年度评估的“8421项目”布局学校一律取消项目布局学校资格,另评选其他学校。
附件1:
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佐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每所“8421工程”布局学校领导会议纪要、下发文件和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2.每个运动项目配备的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工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3.“8421工程”学校开设各运动项目各年龄组的学生花名册;
4.参评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参加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培训通知、笔记、总结;
5.参评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刊物原件,未发表论文或总结原件;
6.市、区体育、教育部门下拨“8421工程”学校经费使用凭证和账目明细。
二、训练管理与监控
1.各运动项目参评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训练计划或教案原始资料(含学生训练出勤、周训练天数、课时数量、训练安排等内容);
2.训练使用的训练场(馆、房)平面图、协议书及训练、体能器材账册;
3.学生运动员、专兼职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花名册;
4.学生进行体质健康和专项测试信息统计原始材料;
5.训练、运动项目建设制度、计划和总结;
6.专兼职教练员(含体育教师、外聘教练员)的聘用、考核制度;
7.选材、测试、监控制度和原始记录。
三、人才质量
向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学生、运动员的入学或招生等证明材料。
四、附加分
安置退役运动员证明材料。
注:1.各“8421工程”布局学校按照每年的实际情况准备材料,整理规范。
2.佐证材料按照《天津市“8421工程”布局学校评估实施细则》中的各条目内涵准备。
3.认真填写各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和汇总表。
附件2:考评表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