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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受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1.10.11
  • 实施日期:2011.10.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起诉和受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受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兑现2010-201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根据《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受理认定奖励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奖励金额

  1、2011年(第一批)和2010年(第三批)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管理办法》,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010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管理办法》,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的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新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根据《管理办法》,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2、附件:

  (1)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需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奖励的需附知识产权证书。

  纸质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三、申请受理

  1、受理部门:各申报单位请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滨海新区科委。

  2、截止时间:申报企业请于2011年10月24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主管部门请于2011年10月25日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滨海新区科委。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梁鹏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2座9层邮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5305974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公章)

 

所属功能区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注册时间

 

注册类型

 

法人代码

 

税务登记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

表人

姓名

 

手机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企业账户(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

 

申请资金情况

申请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认定时间

 

证书编号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认定时间

 

证书编号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申请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知识产权奖励

(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近2年获得知识产权数(件)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软件著作版权

 

植物新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本次申请奖励总金额(万元)

 

培育资金

领导小组意见

 

 

 

 

 

(新区科委代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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