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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6.07.07
  • 实施日期:2016.07.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增值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日。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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