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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近期和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办[2013]621号
  • 发布日期:2013.12.05
  • 实施日期:2013.1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近期和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办〔2013〕62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我市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查。组织对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酒类、炒货、米面、糕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利用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食品和利用回收食品再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督企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处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市局负责电梯检验及维保质量抽查。组织对已完成定期检验的100台电梯进行检验质量抽查,对150台在用电梯进行维保质量抽查。二是各区县局要结合区域特点开展充装单位年度审查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专项突击检查;加强两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电梯的安全检查;配合我市供热锅炉煤改燃工程,做好锅炉安全和节能执法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危化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量及设备数量与安全监察网数据进行核对、清理;做好辖区内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工作。

  (三)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以羊绒衫、棉服、羽绒服、洗衣粉、金银饰品、节日期间消费量大、质量安全风险高的产品为重点,组织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厉查处,责令不合格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加大元旦、春节期间的日常巡查、回访和执法打假力度,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计量监督检查。

  一是各区县局要结合辖区特点加强对重点安全领域、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店、商店(包括超市、金银制品店、茶叶店、食品店等)等计量行为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涉及安全计量、民生计量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抽检工作,重点对上述领域的在用电子计价秤、电子天平、加油机、报警器、压力表等进行抽检。

  二是市局继续加强我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组织对加气机、汽车衡、验光仪等计量器具进行抽检。

  (五)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对3C认证目录内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3C目录内产品和假冒伪造3C证书和标志的行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获证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并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立即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

  (二)突出重点,严格整改。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检查。检查中,要认真、严格、过细,不留死角,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发出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安排部门、专人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严密监控,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元旦、春节期间,局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向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和新闻办报送质量安全大检查动态信息,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天津市质监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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