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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天津市海河中学改扩建示范性高中校二期工程项目延续临时用水计划指标行政许可有效期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节水办公室
  • 发文字号:津节水审批[2015]289号
  • 发布日期:2015.12.31
  • 实施日期:2015.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水资源


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天津市海河中学改扩建示范性高中校二期工程项目延续临时用水计划指标行政许可有效期的批复
(津节水审批〔2015〕289号)



天津市海河中学:
  你单位《关于海河中学二期工程临时用水延期申请》已收悉,同意将原批复计划日期延续至2016年5月31日,临时用水计划量不变。
  请你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在新建建设项目中必须安装节水型用水设备、器具,加强管理,确保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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