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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转发《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交通与港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交法发[2012]91号
  • 发布日期:2012.05.27
  • 实施日期:2012.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职工教育与考核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转发《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津交法发[2012]91号)



局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持有天津市执法证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现将市政府法制办《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津政法制〔2012〕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单位和部门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落实。具体培训考试范围和重点见《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


  二、全市新申领交通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定于7月27日进行;已持证执法人员换证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采取开卷形式,定于9月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件将全部更新式样,各单位要做好已持证执法人员的统计工作,准时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请于6月8日之前将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名单报局法规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符合申领条件的新领证执法人员名单经人事部门确认后,一并于6月8日前报局法规处。


  四、凡未参加2011-2012年度《行政强制法》培训考试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局将组织补训补考。未经培训考试的,不得参加本次换证工作。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法能力。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安排,遵守考试纪律。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收回旧证,完成换证工作和证件申领工作。

  附件:1. 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略)

  2. 关于《201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征订通知(略)

  3. 参加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3
  参加考试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天津市

执法证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

备注

(公共/专业)

        
        
        
        
        
        
        
        
        
        
        
        
        
        
        
        

  说明: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新申领证件)的,请在备注中注明并单独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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