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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财会[2013]8号
  • 发布日期:2013.03.11
  • 实施日期:2013.03.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津财会〔2013〕8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抓好落实,财政部又相继印发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以确保相关政策切实施行。为做好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财政部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区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要从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财政部修订发布《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二、加强领导,做好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组织工作

  市财政局要统筹组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全市范围的宣传推动、贯彻落实、调研反馈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举办全市师资培训,对各区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系统培训;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纳入全市会计人员2013年继续教育范围。

  各区县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对本辖区内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培训工作真正做到“全覆盖”;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户落实,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指导、监督工作;要积极引导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有效进行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要对事业单位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或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市级各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贯彻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作为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把宣传培训《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纳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对相关会计业务的专题研究要给予大力支持。

  各级事业单位应当以实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核算和管理水平。要认真组织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学习,深刻领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规定,深入了解相关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切实增强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未能及时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应立即按照《衔接规定》等文件调整会计账目,确保编制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新制度的各项要求。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及上级部门反映。

  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要把《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作为2013年度重要培训内容,组织培养师资力量,积极参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宣传,努力扩大影响,做好对体制内培训的有效补充。


  三、务求实效,切实营造实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良好氛围。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新旧变化较大,实施时间紧、贯彻任务重,各区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刊物、网站、微博等多媒体形式广泛宣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和重大变化,积极传播《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贴近事业单位实际、贴近广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引导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千方百计确保《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在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执行到位,促进我市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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