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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区已进入春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隐患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消防工作做深做细,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管理主体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各管委会负责领导本地区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活动,适时组织“零点夜查”行动。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在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并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文化部门负责组织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商场、超市、市场等商业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容部门负责及时拆除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的个体摊贩。工商、质检部门负责组织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取缔和吊销违法生产、经营资格。水务部门负责对市政消火栓进行专项治理。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采取多警联勤、部门协作的方式,依法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各街镇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专题分析研判、加大经费投入、政府挂牌督办、领导督促整改、递交责任状等方式,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一律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各街镇要组织居民楼院、村组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结合外地务工人员返城、建筑施工工地陆续开工建设等实际,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要依托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深入各类生产生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最大限度提高各类宣传受众者的消防安全技能。电视、广播等媒体要在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教育警示广大群众,震慑消防违法人员,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消防部门要坚持“打胜仗、打漂亮仗、打安全仗”的总原则,强化岗位练兵和“六熟悉”,特别是对辖区火灾危险性大或扑救困难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等建筑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筑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以及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外部消防水源等情况,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地消防演练。要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和灭火救援作战安全要则,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及特殊灾害事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区人民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公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互联网消防舆情监控,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情况。
七、认真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大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坚决措施,稳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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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13.03.15
  • 实施日期:2013.03.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护林防火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3月4日15时52分,滨海高新区桂苑路鑫茂民营科技园办公写字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此起火灾发生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组织召开了两次紧急会议,要求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类似火灾发生。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3.4”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确保我区火灾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区已进入春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隐患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消防工作做深做细,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管理主体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各管委会负责领导本地区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活动,适时组织“零点夜查”行动。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在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并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文化部门负责组织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商场、超市、市场等商业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容部门负责及时拆除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的个体摊贩。工商、质检部门负责组织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取缔和吊销违法生产、经营资格。水务部门负责对市政消火栓进行专项治理。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采取多警联勤、部门协作的方式,依法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各街镇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专题分析研判、加大经费投入、政府挂牌督办、领导督促整改、递交责任状等方式,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一律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各街镇要组织居民楼院、村组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结合外地务工人员返城、建筑施工工地陆续开工建设等实际,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要依托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深入各类生产生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最大限度提高各类宣传受众者的消防安全技能。电视、广播等媒体要在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教育警示广大群众,震慑消防违法人员,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消防部门要坚持“打胜仗、打漂亮仗、打安全仗”的总原则,强化岗位练兵和“六熟悉”,特别是对辖区火灾危险性大或扑救困难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等建筑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筑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以及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外部消防水源等情况,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地消防演练。要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和灭火救援作战安全要则,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及特殊灾害事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区人民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公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互联网消防舆情监控,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情况。


  七、认真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大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坚决措施,稳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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