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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河道绿化更新采伐林木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2010.12.31
  • 实施日期:2010.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水利综合规定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河道绿化更新采伐林木的批复
(2010年12月31日)



北三河管理处:
  你处《关于河道绿化更新需采伐林木的的请示》(北三河报〔2010〕2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蓟运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北京排污河,州河、泃河等六条一级河道的堤防树木,因不同程度存在着枯稍、枯死现象,需砍伐后重新栽植。同意砍伐以下树木:宁河县境内蓟运河前米庄村段砍伐堤防树木300 株,新植树木1500株;武清区境内北运河、青龙湾减河、北京排污河三条河道共采伐堤防林木21处,采伐林木11001株,其中在河滩地、迎水坡种植的4668株林木砍伐后不再补种,新植树木5050株;蓟县境内州河堤防林木采伐4处,分别是左堤下仓镇骆驼港村(42+184-43+108)段990株,上仓镇高家套村(21+000-21+720)段700株,礼明庄乡韩家坝村(7+900-8+900)段460株,上仓镇埝头村段6株,共砍伐2156株。泃河堤防树木采伐3处,分别是左堤桑梓镇辛撞村(5+250-6+000)段770株、下窝头镇孟庄子(36+940-37+040)段100株、侯家营镇高庄子村段滩地300株,共1170株。蓟县境内共采伐林木3326株,新植树木6636株。
  上述砍伐树木总量为14627株,新植树木13186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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