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业局
  • 发文字号:津农法[2012]17号
  • 发布日期:2012
  • 实施日期:20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津农法[2012]17号)



各区县农(种植)业局(中心)、局属相关执法单位:
  春耕在即,为进一步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农资违法行为,维护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法律保障,结合全国打假办《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各类农资违法行为是农业部门无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行动。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指挥系统。要对新形势下农资监管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做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区县、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农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农资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
  2012年,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是:
  (一)种子方面,要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侵权违法行为,确保良种供应安全;要针对当前种子市场问题,清理整顿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源头治理。
  (二)肥料方面,要对复混(合)肥、叶面肥料、掺混肥料,对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氯化钾、尿素等重点品种,开展针对登记证、包装标签标识、产品质量的“三查”工作;要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对已认定肥料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配方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三)农药方面,要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非法添加、无登记生产、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审查;要指导经营门店,特别是农药经营示范店,依法索取“三证,加强进货、销售监管;要加大农药产品抽检,适时启动市场退出机制;要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监管,落实高毒农药核准定点经营制度和高风险农药备案经营制度。
  (四)植物检疫方面,以种子种苗经营龙头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以小麦、玉米、棉花、水稻等良种补贴和蔬菜种苗为重点检查品种,加强疫情监测,严格国外引种审批,狠抓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
  各区县、各单位要根据上述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农资监管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心,认真履行职责。

  三、搞好宣传,加强服务
  (一)加强举报案件处理。充分发挥“12316”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的作用,鼓励社会举报投诉农资违法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及时曝光通报案件查处结果,保持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及时查处,涉及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移送。
  (二)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利用“12316”农业技术服务热线及现代新闻媒体优势,多渠道、广泛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增强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和主推技术,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质量抽检。结合农时需要,对生产和销售量较大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品种开展质量抽查,并及时依法公布抽查结果,指导农业生产。依法召回、没收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禁限用农资产品,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社会。
  (四)规范经营主体。认真总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经验,继续推动全市农资连锁,农资配送体系建立,净化农资市场,提高优质农资市场覆盖率。

  四、几点要求
  1、市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运用农资产品检验检测手段,组织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制定具体的抽检方案,避免重复检验,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切实做到打假扶优相结合。对监督抽查中优良品种,要搞好宣传与推介;对质量未达到有关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曝光。
  2、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增加对农业执法投入,改善执法手段。
  3、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打假信息统计工作,每月及时准确地报送《农资打假执法情况调查表》,真实反映农资打假的成效和作用。
  邮箱地址:tjnyfgc@126.com
  联系电话:28450569

  附件:
  1、农资打假执法情况调查表
  2、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附件1
  农资打假执法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

单位

数量

检疫

种子

农药

肥料

合计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车次

 

 

 

 

 

检查生产企业

 

 

 

 

 

 

 

 

 

 

检查经营企业

 

 

 

 

 

 

 

 

 

 

检查农资数量

公斤

 

 

 

 

 

 

 

 

查处农资

公斤

 

 

 

 

 

货值

万元

 

 

 

 

 

罚款

万元

 

 

 

 

 

捣毁制假窝点

 

 

 

 

 

可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受理群众举报

 

 

 

 

 

立案

 

 

 

 

 

结案

 

 

 

 

 

吊销证照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员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

 

 

 

 

 

宣传次数

 

 

 

 

 

受益群众数

人次

 

 

 

 

 

印发宣传资料

 

 

 

 

 

解答群众问题

 

 

 

 

 

培训执法人员

 

 

 

 

 

 

 

 

 

 

培训生产经营人员

 

 

 

 

 

 

 

 

 

 


  说明:1、调查表一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tjnyfgc@126.com
  2、本表由区县农(种植)业局(中心)法制机构汇总,并于每月8日前报市局政法处
  3、联系电话(传真):28450569
  4、电子表格可从天津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2
  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

来源

涉及农

资品种

组织查处

部门

涉案商品

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

(万元)

涉案人员数量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万元)

拘留人数

判刑

人数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