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工信运行[2015]15号
  • 发布日期:2015.12.30
  • 实施日期:2015.12.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治安管理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津工信运行〔2015〕15号)



各直属单位、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各电力企业: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市工信委将《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组织开展自查、检查活动。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提高防范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充分发挥工会和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齐抓共管。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自查和检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梳理、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员工认真执行情况,杜绝“三违”。
  (三)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生产设施、设备认真检查,消除缺陷隐患,保障员工安全。
  (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防范安全事故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对外包工程、临时用工等的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
  (六)加强对办公室、宿舍、临时住房等用电安全检查。
  (七)加强对民爆器材、危化品、压力容器等的储存、运输的监管。
  (八)责任制的落实、研究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自查和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要有清晰完整记录。

  五、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修改。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同时立即上报。

  2015年12月30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