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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产业调研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7]040号
  • 发布日期:2007.05.08
  • 实施日期:2007.05.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副产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产业调研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040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发展大宗农副产品合作加工业,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为制定“大宗农副产品合作加工业管理办法”提供科学依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产业发展现状调研。现将调研内容通知如下:
  一、生猪养殖业情况(由市农委牵头,市农口有关局和有关区县配合)
  (一)养殖规模:存栏量、出栏量,近几年增减趋势。
  (二)养殖模式:规模状况(散养量,年出栏100头以上、100至500头、500至1000头的情况),养殖小区情况。
  (三)经营方式:订单销售、经纪人贩运和自销情况。
  (四)效益情况:近几年的总体效益分析,经济效益与养殖规模的关系。

  二、加工屠宰情况(由市商务委牵头,有关区县配合)
  (一)“三化”(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定点屠宰企业数量、设计屠宰量与实际屠宰量。
  (二)屠宰企业总资产,其中净资产;总销售收入;税前总利润;缴纳的各种税收。
  (三)企业加工和农民生产的衔接方式。主要调查企业收购自营加工和代农民加工的数量、发展趋势;收购价、代加工费的确定原则及收购价、加工费水平。
  (四)私屠滥宰情况。

  三、市场销售情况(由市商务委牵头,有关区县配合)
  (一)全市猪肉消费量。
  (二)肉源比例。
  (三)销售方式。

  四、制约生猪产销衔接的主要问题(由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工确定调研内容)
  (一)生产环节的问题。
  (二)屠宰加工环节的问题。
  (三)销售环节的问题。
  (四)政策导向的问题。

  五、对策与思路(由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工确定调研内容)
  (一)生猪产业化发展思路。
  (二)产销衔接思路。主要是如何合理分配生产、加工、销售利润;可否在规范加工企业收购自营加工的同时,大力发展股份制加工企业为农民代加工;可否发展农民的合作加工企业,将大部分加工利润按收购量返还农民。
  (三)如发展合作加工企业,需要哪些相关政策。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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