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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宝坻区尔王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17年度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移[2017]15号
  • 发布日期:2017.11.06
  • 实施日期:2017.11.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水库水坝管理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宝坻区尔王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17年度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水移〔2017〕15号)



宝坻区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宝坻区尔王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2017年度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宝水报〔2017〕150号)收悉,已经市发展改革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宝坻区尔王庄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7年度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津发改农经〔2017〕774号)批复,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局,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要按照批复要求,加强项目法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资料的档案留存和整理,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及时组织验收。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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