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批复西青区北大港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7年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青区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17二期及2018年北大港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基础设施项目(西青区)实施方案的请示》(西青水请〔2017〕35号)收悉,已经市发展改革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北大港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17年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津发改农经〔2017〕756号)批复,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局,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要按照批复要求,加强项目法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资料的档案留存和整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及时组织验收。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批复西青区北大港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2017年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水移〔2017〕14号)
西青区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17二期及2018年北大港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基础设施项目(西青区)实施方案的请示》(西青水请〔2017〕35号)收悉,已经市发展改革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北大港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17年二期及2018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津发改农经〔2017〕756号)批复,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局,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要按照批复要求,加强项目法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资料的档案留存和整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及时组织验收。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