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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关于转发《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市商务委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4.09.25
  • 实施日期:2014.09.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关于转发《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市商务委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保理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交易安全,有效防范金融业务风险,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市商务委联合下发了《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 市商务委 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操作规则》,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投资促进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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