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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建设[2010]64号
  • 发布日期:2010.01.25
  • 实施日期:2010.01.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统计资料与统计报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建设[2010]64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10〕12号)要求,我委定于2010年1月份开展报送200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学习2009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并按要求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按时报送我委。现将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1.对于没有购买“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的单位,可从天津市勘察设计网站(www.tjkcsj.com)直接下载统计表格,填写统计数据,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我委。

  2.已经购买 “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的单位,经过在线升级,通过“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直接填写统计报表规定的数据后,将电子文档从网上报送我委,并打印相关表格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并报送。


  二、报送时间

  1.本次报送统计报表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

  2.特别注意:由于“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具有“上报截止时间”的管理功能,计算机对上报时间自动锁死,超过截止时间则无法上报。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勘察设计单位和统计工作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四、《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10〕12号)、《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可以从天津市勘察设计网站(www.tjkcsj.com)下载。


  五、报送地点:天津市建交中心二层勘察设计窗口(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六、联系人:王乃静

  联系电话:23686215  传真:23686215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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