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天津银监局关于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7]116号
  • 发布日期:2017.05.23
  • 实施日期:2017.05.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金融机构


天津银监局关于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7〕116号)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你公司《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捷信发〔2017〕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该资金由你公司股东捷信集团拨付。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44亿元人民币增加到70亿元人民币。


  二、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将有关变更情况报送我局。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5月23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