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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体育局
  • 发文字号:津体群[2015]1号
  • 发布日期:2015.01.19
  • 实施日期:2015.01.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体育综合规定

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津体群〔2015〕1号)



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津南区、北辰区及静海县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将于今年开展天津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开展调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此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1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201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的状况,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科学决策,对我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行总结评估和政策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和完善我市群众体育健身活动调查系统,为努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
  副组长:李桂峰、邢建刚、叶文超
  成 员:张仲强、李杰、刘钦龙、有关区县体育局主管领导
  (二)调研组
  组 长:叶文超
  副组长:张仲强、胡文英、刘钦龙
  成 员:王庭、梁斌、叶加宝、谷丽颖、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员、有关区县体育局负责同志
  调研组办公地点设在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
  (三)调查队
  在天津市体育局的领导下,承担抽样的区、县体育局组建调查队,按天津市体育局的《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承担的调查任务。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对象为6岁及以上人群,调查内容按6-19岁儿童青少年人群和20岁及以上人群进行分组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一)6-19岁儿童青少年人群
  1.人口学背景资料,包含年龄、性别、民族、上学情况以及进入青春发育期时间等。
  2.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及结构,包含校内上体育课、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情况,以及校外参加体育活动情况。
  3.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特征,包含体育锻炼的频度、时间、项目、场所和体育锻炼的形式。
  4.体育技能掌握程度,包含最擅长的体育项目、参加过的体育考核及达到水平、参加过的体育比赛及取得的成绩、达到的等级等。
  5.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目的、接受体育锻炼的指导以及在体育锻炼中的障碍。
  6.参加体育锻炼的消费。
  7.所在学校(或单位)、居住小区的体育锻炼场地、设施状况及使用程度。
  (二)20岁及以上人群
  1.人口学背景资料,包含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受教育程度、婚姻、家庭类型、居住地属性、是否患有慢性疾病及治疗、控制的方式等。
  2.日常体力活动状况,还包含工作的体力活动方式、常用的交通方式、做家务情况、平常日、休息日和节假日的闲暇活动状况。
  3.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特征,包含体育锻炼的频度、时间、项目、场所、形式和体育锻炼的习惯等。
  4.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包含参加体育锻炼的目的、接受体育锻炼的指导、获得运动技能的途径、参加体育锻炼的障碍、运动兴趣形成因素、喜欢观赏的体育项目及观看途径、参加体育锻炼须具备的条件。
  5.参加体育锻炼的消费,包含到收费体育场所情况、聘请教练、花钱观看体育比赛、购买运动服、体育健身器材、图书等。
  6.获得体育信息的途径。
  7.单位或居住小区体育锻炼场地、设施状况及使用程度。

  四、调查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对天津市6个区县城乡居民个体的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由访问员携带调查问卷进行入户访问。

  五、抽样原则
  1.样本要对所抽测有关区县有代表性,即使有关区县独立构成样本总体。
  2.科学性和节约化原则,保证抽样的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最少的样本量作为本次的调研对象。
  3.长期稳定性原则,参加抽样的街镇一级相对稳定、便于今后定期调查。
  4.按PPS抽样方法,从抽样区和县所辖的街道和乡镇,确定抽样街道、乡镇、居委会和村委会,等量分配样本量。每个街道抽出2个居委会、每个乡镇抽出2个村委会。总户数小于100户的村,可以与相邻村合并参与抽样。

  六、调查对象和抽样总体
  1.调查的抽样总体为天津市6个区、县的城乡居民。
  2.调查对象为6周岁及以上人群。
  3.具体调查对象为抽中样本单位(住户)中的常住人口(居住满3年以上),年龄符合调查对象要求的所有家庭成员。
  4.城市人口是指在城镇居住的非农业户口人口;乡村人口是指在农村居住的农业户口的人口。
  5.本次调查总样本量为4400人。

  七、工作网络及任务
  (一)天津市体育局
  1.成立相关组织机构,领导天津市调查工作的开展。
  2.监督有关区县调查队的工作质量,完成天津市的调研数据的汇总工作、上报和数据分析等相关技术工作。
  3.协调各抽样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组建调查队伍。
  4.协调使用好调研工作经费。
  (二)天津市调研组
  1.根据任务拟定工作方案。
  2.配发工作技术手册、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
  3.完成对天津市有关区县调研组和调查队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
  4.指导各抽样区县完成样本的抽取工作。
  5.监督有关区县抽样的质量。
  6.汇总天津市有关区县的调研数据。
  7.审核清理数据,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计算数据库。
  8.完成数据计算统计工作。
  9.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报批及印制工作。
  10.向社会公布调研结果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有关区县体育局
  1.成立相关组织机构,领导本区县调查工作的开展。
  2.成立调查队,完成具体数据采集任务。
  3.调查队的构成
  (1)每个抽样区县应吸纳具有体育健身知识的人员组建调研队,人数应在30人左右。
  (2)每支队伍有2名督导员,负责本区县的抽样、问卷质量监控等主要工作,同时兼有培训本队各类工作人员的任务。另外须有5名复核员、5名审核员,约20名访问员。审核员与访问员角色可互换。
  (3)访问员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有耐心,以中年女性为好。
  (4)入户调查时须两名访问员一起参与。
  (5)按每2名访问员一组进行调查,共10个组。
  4.完成本区县数据采集的汇总、上报及总结工作。
  5.合理使用调研工作经费。

  八、工作进程
  (一)准备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
  1.2014年12月-2015年1月,市体育局研究、制定、下发《天津市201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2.2015年1月,将工作资料、问卷、工作证等发放至有关区县。
  3.2015年1月召开本市工作动员会及骨干工作人员培训班。
  (二)数据采集阶段(2015年2月至3月)
  1.2015年2月至3月,有关区县开始入户调查,收集数据。
  2.调查开始后,有关区县监督员每日向天津市体育科研所汇报调查进度。
  (三)数据处理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
  1.2015年3月31日前,有关区县将问卷报送天津市体育科研所。
  2.2015年4月,开展问卷审核及数据录入、计算工作。
  3.2015年4月31日前,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问卷。
  (四)总结阶段(2015年5月至9月底)
  1.完成全市问卷数据的统计,发布调查结果。
  2.针对天津市问卷数据进行研究分析。
  3.进行工作总结。

  九、工作经费
  为保证本次调研的实施,天津市体育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十、工作要求
  承担任务的有关区县体育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本次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调查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加强质量控制,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天津市201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样本量统计

区县

实际调查样本量(人数)

实际调查户数

街(乡)数

户数/街(乡)

居(村)委会数/街(乡)

调查户数/

居(村)委会

调查总人数/居(村)委会

男女每个年龄段人数/居(村)委会

和平区

720

360

3

120

2

60

120

6

河西区

800

400

4

100

2

50

100

5

南开区

720

360

3

120

2

60

120

6

津南区

720

360

3

120

2

60

120

6

北辰区

720

360

3

120

2

60

120

6

静海县

720

360

3

120

2

60

120

6

合计

4400

2200

19

700

12

350

70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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