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下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宁河区2017年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宁河区水务局:
按照《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大贾排渠潘庄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6号、津财基联〔2016〕46号)、《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江洼口深渠宁河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7号、津财基联〔2016〕47号)、《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乐善深渠、齐小深渠七里海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8号、津财基联〔2016〕48号)、《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李老深渠丰台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9号、津财基联〔2016〕49号)核定上述4项工程概算总投资99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49.682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局部复堤加固,新建堤顶混凝土路面11.39公里,相关涉河建筑物整治等。2016年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2016年第一批投资计划3322万元,资金来源为宁河区自筹。
按照《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7号),结合工程进展和资金落实情况,经研究,现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宁河区2017年第一批投资计划5000万元随文下达,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75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49万元。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并及时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下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宁河区2017年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津水计〔2017〕83号)
宁河区水务局:
按照《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大贾排渠潘庄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6号、津财基联〔2016〕46号)、《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江洼口深渠宁河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7号、津财基联〔2016〕47号)、《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乐善深渠、齐小深渠七里海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8号、津财基联〔2016〕48号)、《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宁河区李老深渠丰台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规〔2016〕49号、津财基联〔2016〕49号)核定上述4项工程概算总投资99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49.682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局部复堤加固,新建堤顶混凝土路面11.39公里,相关涉河建筑物整治等。2016年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2016年第一批投资计划3322万元,资金来源为宁河区自筹。
按照《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7号),结合工程进展和资金落实情况,经研究,现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宁河区2017年第一批投资计划5000万元随文下达,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75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49万元。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并及时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