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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文化局
  • 发布日期:2007.07.16
  • 实施日期:2007.07.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天津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近来,湖南衡阳影院和辽宁本溪歌厅接连发生安全事故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此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为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近期各区县文化部门、文化市场稽查队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是人群密集的地方,若安全工作不到位 ,极易引发各类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为此,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 ,把安全工作作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运行。

  二、加强场所安全教育
  各区县要在近期组织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负责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请公安、消防部门的负责同志,通报安全形势,讲授安全防范知识 ,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经营场所要立即进行一次自查整改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经营场所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检查 ,落实责任制,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三、实施安全大检查
  各区县接到本通知后,要主动联合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 ,紧密结合近期文化部部署开展的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实施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1、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要对经营场所的安全负责。
  2、明确检查重点。要加大对辖区内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经营安全检查力度,对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要限期整改,没有能力整改的,要暂停营业,直至整改完成后再开业。
  3、确定检查内容。要对网吧擅自增加机器台数、在网吧内吸烟、以及各类场所中存在的超员经营、阻塞消防通道、营业期间锁闭门窗、电路老化、存放危险物品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4、加大检查频率。各区县要加大对辖区内人群密集场所和大型娱乐场所的检查频率 ,确保每周检查一次。要将8小时以内和8小时以外工作紧密相结合,特别要加强夜间的安全检查,要对场所的经营安全实施动态管理。

  四、严查接纳未成年人的文化经营场所
  目前正值中小学生放假期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及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求各经营场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营业时间的规定,重申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时间截至每日凌晨2点,网吧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4点,对于超时经营及接纳未成年人的场所,应当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五、工作要求
  1、抓紧制定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处置预案。做到组织有力、重点突出、措施得当、反应迅速、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要积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我市文化市场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安全责任制。实施检查应当全面细致、突出重点、不留死角,要把对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形成制度化,抓紧抓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市区两级及周边地区文化部门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同时,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联合执法,扩大执法声势,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以确保本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
  4、各区县文化部门要将此项安全检查的情况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市文化局。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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