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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重庆市、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安监管四[2017]61号
  • 发布日期:2017.09.20
  • 实施日期:2017.09.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重庆市、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津安监管四〔2017〕61号)



各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明察暗访重庆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明察暗访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5号,以下简称《通报》,请自行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安全监管局对照《通报》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天津市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监管四〔2017〕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核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基础情况;进一步强化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培训,发挥标杆企业作用。深化落实专项整治要求,深入分析本区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全面核查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对照“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落实到位,确保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9月20日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重庆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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