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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固定电话营业区间通话计费方式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0.12.02
  • 实施日期:2011.01.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通信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固定电话营业区间通话计费方式的通知



中国电信天津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天津分公司、中国铁通天津市分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本市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决定对我市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计费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本市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计费方式。自2011年1月1日起,原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计费方式调整为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计费方式,取消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全市各营业区按照统一的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标准计费,即:首次三分钟0.22元,以后每分钟0.11元。

  二、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做好电信资费调整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自有网站和营业厅所醒目位置公布调整后资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并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信、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加大对电信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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