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机局
  • 发文字号:津农机办[2012]122号
  • 发布日期:2012.12.21
  • 实施日期:2012.12.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农机办〔2012〕122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2年,在全市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农机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弘扬本市农机系统的优良作风,激励农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机化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开展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市局直属各单位内设科室
  (二)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或其内设科室、直属单位。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市局直属各单位、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从事农机化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宣传及统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分为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和统计等五大项,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市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推荐和汇总工作;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的推荐和汇总工作,并将申报表报送市局办公室。
  市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对口审核各区县上报的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在此基础上,市局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批,以市局名义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推荐及审核日期
  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推荐和汇总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市局各有关处室的审核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

  附件:1.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2.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3.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所在区县或单位

名额分配

蓟县

1个

宝坻区

1个

武清区

1个

宁河县

1个

静海县

1个

东丽区

1个

津南区

1个

西青区

1个

北辰区

1个

塘沽

1个

汉沽

1个

大港

1个

市农机研究所

1个

市农机鉴定站

1个

市农机推广站

1个

试验服务中心

1个

示范推广中心

1个

市农机总公司

1个

合计

18个



  附件2: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评选类别

区县及单位

管理

名额

监理

名额

科教

名额

信息宣传

名额

统计

名额

蓟县

2

3

1

1

1

宝坻区

2

3

1

1

 

武清区

2

3

1

1

1

宁河县

2

2

1

 

 

静海县

2

2

1

 

 

东丽区

1

1

1

 

 

津南区

1

2

1

1

 

西青区

1

2

1

 

1

北辰区

1

2

1

1

1

滨海新区农业局

1

 

 

 

 

塘沽

1

1

1

 

 

汉沽

1

1

1

1

 

大港

1

2

1

1

1

市农机研究所

 

 

1

1

 

市农机鉴定站

 

 

1

1

 

市农机推广站

 

 

1

1

 

试验服务中心

 

 

1

 

 

示范推广中心

 

 

1

 

 

市农机总公司

1

 

 

 

 

合 计

19

24

17

10

5



  附件3: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过硬,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农机化发展方面成绩显著;
  3.本地区的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有明显提高;农机化法规和扶持政策有重大突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机补贴、农机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4.能够认真完成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管理工作)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为本地区农机化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能够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农民的需求,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3.能够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农机化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4、在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贴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监理工作)
  1.自觉遵守有关农机安全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工作中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标准办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业务,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自律。
  2.热爱农机监理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扎实肯干,积极上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关心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发展,注意探索和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员须完成本岗位的工作指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须完成本区县下达的年度检验任务及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等其它工作任务。
  (三)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科教工作)
  1.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开展农机化科研、教学、推广、检测、技术服务及信息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获得部、市或区县级奖励的,包括科技类、信息类、服务类奖项1— 2项。
  3.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1— 2篇。
  (四)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工作)
  1. 有较强的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年内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全面及时上报本单位信息,报送的信息数量多、质量高、实效性强、采用率高。
  2.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和失实现象。
  (五)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统计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统计法》有关规定,依法统计,遵纪守法。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踏实,成绩突出,注重学习和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农机发展动态情况,勇于创新,善于分析,积极探索统计新方法、新思路,不断提高统计水平。
  4.从事农机化统计工作2年以上。

  附件4: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先进集体名称(章):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邮编: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格可从市农机信息网下载,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主要工作业绩”一栏不得空白,字数控制在1500字。
  3、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初审,1月31日前上报市局。

先进集体全称

  

 

                                


主 要 工 作 业 绩(续)

   


区县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局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盖章

市局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     工作)

  姓  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格可从天津市农机信息网下载,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主要先进事迹”一栏不得空白,字数控制在1500字。
  3、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推荐和初审,1月31日前上报市局。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称\职务

 

获奖情况

 

 

 

 

 

 

 

 

 

主 要 先 进 事 迹(续)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局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盖章

市局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