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机局
- 发文字号:津农机办[2012]122号
- 发布日期:2012.12.21
- 实施日期:2012.12.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农机办〔2012〕122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2年,在全市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农机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弘扬本市农机系统的优良作风,激励农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机化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开展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市局直属各单位内设科室
(二)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或其内设科室、直属单位。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市局直属各单位、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从事农机化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宣传及统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分为管理、监理、科教、信息和统计等五大项,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市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推荐和汇总工作;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的推荐和汇总工作,并将申报表报送市局办公室。
市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对口审核各区县上报的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在此基础上,市局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批,以市局名义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推荐及审核日期
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推荐和汇总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市局各有关处室的审核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
附件:1.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2.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3.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 2012年度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所在区县或单位 | 名额分配 |
蓟县 | 1个 |
宝坻区 | 1个 |
武清区 | 1个 |
宁河县 | 1个 |
静海县 | 1个 |
东丽区 | 1个 |
津南区 | 1个 |
西青区 | 1个 |
北辰区 | 1个 |
塘沽 | 1个 |
汉沽 | 1个 |
大港 | 1个 |
市农机研究所 | 1个 |
市农机鉴定站 | 1个 |
市农机推广站 | 1个 |
试验服务中心 | 1个 |
示范推广中心 | 1个 |
市农机总公司 | 1个 |
合计 | 18个 |
附件2:
2012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评选类别 区县及单位 | 管理 名额 | 监理 名额 | 科教 名额 | 信息宣传 名额 | 统计 名额 |
蓟县 | 2 | 3 | 1 | 1 | 1 |
宝坻区 | 2 | 3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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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 | 2 | 3 | 1 | 1 | 1 |
宁河县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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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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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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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 | 1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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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 1 | 2 | 1 |
| 1 |
北辰区 | 1 | 2 | 1 | 1 | 1 |
滨海新区农业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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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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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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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 | 1 | 2 | 1 | 1 | 1 |
市农机研究所 |
|
| 1 | 1 |
|
市农机鉴定站 |
|
| 1 | 1 |
|
市农机推广站 |
|
| 1 | 1 |
|
试验服务中心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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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推广中心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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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总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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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9 | 24 | 17 | 10 | 5 |
附件3: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过硬,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农机化发展方面成绩显著;
3.本地区的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有明显提高;农机化法规和扶持政策有重大突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机补贴、农机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4.能够认真完成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管理工作)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为本地区农机化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能够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农民的需求,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3.能够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农机化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4、在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贴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监理工作)
1.自觉遵守有关农机安全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工作中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标准办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业务,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自律。
2.热爱农机监理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扎实肯干,积极上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关心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发展,注意探索和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员须完成本岗位的工作指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须完成本区县下达的年度检验任务及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等其它工作任务。
(三)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科教工作)
1.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开展农机化科研、教学、推广、检测、技术服务及信息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获得部、市或区县级奖励的,包括科技类、信息类、服务类奖项1— 2项。
3.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1— 2篇。
(四)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工作)
1. 有较强的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年内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全面及时上报本单位信息,报送的信息数量多、质量高、实效性强、采用率高。
2.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和失实现象。
(五)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统计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统计法》有关规定,依法统计,遵纪守法。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踏实,成绩突出,注重学习和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农机发展动态情况,勇于创新,善于分析,积极探索统计新方法、新思路,不断提高统计水平。
4.从事农机化统计工作2年以上。
附件4:
先进集体名称(章):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邮编: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2、“主要工作业绩”一栏不得空白,字数控制在1500字。
3、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初审,1月31日前上报市局。
先进集体全称 |
|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续) |
区县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局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盖章 |
市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 工作)
姓 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1、本表格可从天津市农机信息网下载,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主要先进事迹”一栏不得空白,字数控制在1500字。
3、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推荐和初审,1月31日前上报市局。
姓 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职称\职务 | ||
获奖情况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续)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局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盖章 |
市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