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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清区通途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票价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5]254号
  • 发布日期:2005.07.18
  • 实施日期:2005.07.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价格管理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清区通途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票价的批复
(津价费〔2005〕254号)



武清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武清区通途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票价标准的请示》(津武价[2005]18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公共汽车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津价费〔2005〕185号)规定,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武清区通途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票价如下:
  (一)武清区中心城区票价每人每张1元。
  (二)中心城区边界外5公里以内(含5公里)票价每人每张2元;中心城区边界外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票价每人每张3元;中心城区边界外30公里以内(含30公里)票价每人每张4元;中心城区边界外30公里以上票价每人每张5元。

  二、武清区通途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线路的经营者应当认真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客运票价,不得擅自变更。并在营运车辆和乘车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票价,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三、为了规范客运票价管理,合理制定客运票价,除武清区中心城区可以实行单一票制外,中心城区至各乡、镇、村的客运线路,应该选择适当时机逐步实行计程票制。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00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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