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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粮食局
  • 发文字号:津粮仓储[2017]14号
  • 发布日期:2017.02.27
  • 实施日期:2017.02.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粮仓储〔2017〕14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浙江天台“2·5”火灾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7〕6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层层落实任务和责任,通知如下:
  一、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危机意识
  近期,全国陆续发生化工、煤炭、足浴店等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再次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全市粮食行业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高度警觉,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站在政治和生命至上的高度,时刻保持安全生产危机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突出重点,严厉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入到巩固深化阶段,在此期间,将迎来全国“两会”的召开和“五一”、“清明”“端午”等节日;随着春季到来,天气逐步回暖,粮食行业也迎来了春防春治,保温控温和科学储粮的有利时机,新库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也陆续复工开工,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各区、各单位要在全面深入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排查和整治。
  一是突出抓好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天津市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方案》,全面抓好、抓细、抓实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的动员部署和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及时指导解决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储粮化学药剂、危险化学试剂和有毒有害物资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二是突出抓好粮油仓储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粮安工程”新库建设和维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结合粮油仓储设施备案排查整治现有仓储物流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新库建设和维修改造施工要指派专人负责并组织落实企业临时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制定相关预案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粮油出入库、烘干清理、平整粮面、机械通风、库区动火用电、高处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作业环节的操作规范,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不留隐患。

  三、压实责任,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各区、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照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梳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主动分析、研判、评估本区、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联系人:武晓彤、王彦、王明刚、赵鹏宇;电话:27123582传真:27123533;电子邮箱:tjcangchu@qq.com。

天津市粮食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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