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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文字号:津滨政发[2017]18号
  • 发布日期:2017.04.22
  • 实施日期:2017.04.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滨政发〔2017〕18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培育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2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培育工作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建设并通过验收。三年试点城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滨海新区科技经济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和有力支撑,在天津市逐步确立知识产权龙头地位。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8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津滨政发〔2017〕12号),以服务“双自建设、创新创业”为核心,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提升服务能力和优化环境为保障,实现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并重、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并举、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并行,为滨海新区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区和科技创新领航区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培育期间,滨海新区将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进一步稳固全市知识产权龙头地位,率先建成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聚集区、知识产权产业化领航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先行区。经过三年培育,至2019年,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有效专利量突破4.5万件,力争50%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有专利申请,拥有有效专利企业数量保持10%以上增长。国内注册商标增加量为新增企业总数的20%。著作权登记量年均递增15%,计算机软件登记量年均递增1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持续凸显

  建成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城区,建成华北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更加活跃。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0家、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400家,集成电路布图、软件开发和动漫设计等新型版权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年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超过300亿。

  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顺畅。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充分发挥中国(天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及假冒专利案件按期结案率保持高位水平。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显著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显著增强。

  4.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滨海新区与国家、与天津、与各功能区、街镇以及滨海新区与知识产权部门、与科技管理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的“三级三类”知识产权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效能充分发挥。打造滨海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引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0家,建成3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组建2-3家知识产权服务创新联盟,形成具备知识产权转化交易、金融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宣传普及等功能的专业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

  1.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

  打造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建设一批行业标志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壮大知识产权龙头企业。联动各功能区和街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工作,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消零”和托管服务,力争形成10家“千件专利户”和100家“百件专利户”。大力推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贯标,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内部管理机制。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

  建设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天津中科智能识别产业技术研究院、滨海新区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等一批研究院,围绕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面向企业,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建设。支持引进国家级研发中心,鼓励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研发中心。高水平建设众创空间,构建开发区服务外包园、空港国际商务园、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聚集区,建成各类众创空间100家。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打造区域产业创新中心

  1.开展专利导航工作

  推进滨海高新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围绕自贸区和自创区产业发展方向,选择1-2个优势产业纳入国家产业升级专利导航工程,选择5-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市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计划,选择10-30个细分领域产业纳入全区专利导航计划。通过专利导航工程,强化自贸区和自创区专利信息资源流转效率,实现专利分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新区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发展相融合。

  2.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建设

  加快建成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地区,建成华北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出资服务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优化质押融资审批流程,加强滨海新区银企对接,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快速解决融资难题。鼓励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优势企业参加保险,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围绕滨海新区重点产业和前沿产业,建设、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引进、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天津生物制造创新研究院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优势龙头企业壮大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实施5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建立3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果评估机构、技术转移和培训服务机构,建设10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打造集人才、资金、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产业化整体氛围,开发一批在滨海新区具有实用价值的前沿性、关键性的新技术、新成果。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制,重点发挥中国(天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为相关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指引、纠纷应对策略、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等服务。探索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发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的协调作用,实现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商事知识产权仲裁和民间调解“四位一体”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2.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行动

  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重点查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特别是重复侵权、系列侵权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假冒商标、假冒伪劣商品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旅游行业、展会等重点、热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3.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自主保护能力

  落实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责任,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构建和完善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开展面向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自主保护意识。重点规范软件、医药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流程、网络传输及人员流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安全保护,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自主保护能力。

  4.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加大“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12.4”普法宣传日的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和普及培训。引进、培育一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推动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校建设,鼓励青少年开展专利创造实践活动,培育良好的知识产权校园文化。

  (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

  打造滨海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进、培育5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自贸区、自创区以及各功能区、街镇等一批重点产业园区,打造2-3个服务链条完整的知识产权聚集区。整合聚集区内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各类服务资源,打造2-3家知识产权服务创新联盟。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特色小镇。依托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聚集高端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引进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服务机构建立分中心或运营机构,推动金融机构设立知识产权基金,形成“平台+机构+企业+基金”的运营体系,打造独具特色的京津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部署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解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确保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各功能区、街镇按照绩效考核目标狠抓规划执行的工作落实,形成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

  设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评估、质押和担保等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风险投资和借贷资金注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政策导向

  提高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宏观决策中的参与度,加强产业、科技、金融、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指标在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特别是将知识产权的运用作为各级科技项目立项、科技项目验收、科技评奖的重要条件,促进知识产权成果推广应用。

  (四)完善人才培育

  坚持引育并重。结合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吸引聚集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形成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创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区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学科教育,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

  (五)推进文化建设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围绕知识产权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增进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宣传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成就,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推动滨海知识产权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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