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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13.02.28
  • 实施日期:2013.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环境监测人事管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滨海新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宗国英 区长

  副 组 长:蔡云鹏 副区长

  成   员:杨振江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姚来英 区财政局局长

  霍 兵 区规划国土局局长

  王国良 区建设交通局(区水务局)局长

  苗加兴 区环保市容局局长

  王宜民 区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实施河道水生态治理和管理计划,审定河道水生态管理标准、制度、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协调解决河道水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局(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国良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水务局副局长张金义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各管委会要相应成立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推动本地区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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