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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6]350号
  • 发布日期:2016.12.22
  • 实施日期:2016.1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行综合规定


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6〕350号)



天津武清村镇银行:

  你行《天津武清村镇银行关于变更持有5%及以上非金融机构股东的申请》(津武清村银发〔2016〕6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天津市金轮信德车业有限公司、天津武清建筑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慧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家企业各增持你行5,000,000股股份,4家企业增持后各持有你行20,000,000股股份,分别占本次定向募集工作完成后股本总额的5.12%。

  请你行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股权变更相关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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