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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发放和签发专用章上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妇[2012]741号
  • 发布日期:2012.12.19
  • 实施日期:2012.1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牧业管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发放和签发专用章上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津卫妇〔2012〕741号)



各区、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卫生部妇社司组织编印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参考。市妇幼处根据卫生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际,进行《手册》统一配发,请各区县卫生局组织落实《手册》发放和相关人员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卫生局妇幼科人员于12月18日(周二)之前到妇幼处领取《手册》。

  二、因《手册》数量有限,按如下原则进行发放,具体数目详见附件1天津市各区县《手册》发放数目。
  (一)除滨海新区外,每个区县卫生局各1本,滨海新区4本(其中塘沽、汉沽、大港各1本);
  (二)除滨海新区外,每个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各2本,滨海新区6本(其中塘沽、汉沽、大港各2本);
  (三)二、三级助产机构各2本、一级助产机构各1本。

  三、请各区县妇幼科组织做好辖区各级有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填报附件2《天津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登记表》,并将纸质版表格于12月31日之前报市局妇幼处备案。

  四、市卫生局近期将组织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工作会,届时将对《手册》进行解读,请做好相关工作人员《手册》学习和发放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市局妇幼处:赵霖魏永新 23337691
  市妇儿中心妇保科:谭玲琳 58297937
  妇幼处邮箱:tjfych@163.com。

  附件:1.天津市各区县《手册》发放数目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登记表

  2012年12月19日

  附件1
  天津市各区县《手册》发放数目

区县

发册数

和平

9

河东

13

河西

14

南开

17

河北

13

红桥

9

滨海

3

滨海塘沽

13

滨海汉沽

7

滨海大港

11

滨海开发区

3

东丽

10

西青

11

津南

8

北辰

10

宁河

11

静海

19

宝坻

12

蓟县

15

武清

13



  附件2
  天津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登记表

签发单位

机构名称

 

法人姓名

 

机构性质

□公立 □民营

□外资 □其他

机构等级

 

签发人员姓名

 

所在科室

 

办公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印章管理者姓名

 

所在科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印模式样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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