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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144号
  • 发布日期:2013.09.30
  • 实施日期:2013.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广告管理

天津市教委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14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教党〔2013〕25号)文件精神,将"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服务美丽天津与和谐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参与精神与创造能力,市教委决定举办"我的中国梦"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以下简称"三爱")的深刻含义,加深学生对"中国梦"精神实质的理解,自觉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建设美丽天津的梦想、教育发展的梦想以及个人成才的梦想结合起来,与身边具体的人物和现象结合起来,与自己的课业学习和素质提升结合起来,并通过作品展示,凝聚正能量,传递真善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美术学院


  三、参赛人员

  全市各高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四、奖项设置

  大赛按照平面作品和视频作品两大类,分别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若干,并根据参赛作品报送数量和获奖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在比赛中获奖的优秀作品将推荐我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五、作品报送

  (一)参赛作品要围绕"中国梦"这一核心主题,与"三爱"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公益性特征,从天津梦、教育梦、成才梦三个方面入手,联系当前的社会热点或同学们广泛关注的重大事件,从理想信念、价值追求、传统美德等角度进行选题和设计,须为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要内容健康向上,教育意义突出;创意独特,时代感强,能与当前的社会热点紧密结合;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符合国家关于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

  (三)参赛作品为平面作品或视频作品,作品标题由参赛者根据大赛要求自行拟定,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均需附带100字以内的创意文字说明。

  1.平面作品设计要求:以静态画面形式展示的作品均可,作品可以是海报、漫画、宣传单、摄影等,具体表现形式不限。要求用A4纸打印提交,一式一份,可以不装裱。同时附作品的刻录光盘或U盘,分辨率不低于350dpi,电子版作品以"名称-姓名-单位"形式命名。

  2.视频作品设计要求:以动态影像形式展示的作品均可,作品可以是视频、动画等,具体表现形式不限。要求时长不超过60秒;作品前后各留10秒黑场或彩条,并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作品名称。

  (四)请各学校在11月20日前组织参赛人员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连同参赛作品一并报送承办单位。各高校每个类别报送的作品不少于5件。

  (五)申报参赛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取消参赛资格,后果由参赛者承担,活动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展览权和使用权。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是全市教育系统"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和深入开展"三爱"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大赛要求,有条件的高校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校级比赛。

  (二)各学校要充分发动,精心组织,把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好作品选拔推荐上来。

  (三)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在学生工作系统微博体系中设立"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大赛"专题,利用微博展示优秀参赛作品,传递公益新理念,为大赛营造良好氛围。

  (四)在大赛组织过程中,决不允许任何抄袭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83215265。

  天津美术学院联系人:李泉,联系电话:26241584, 13702171371;电子邮箱:31625185@qq.com。

  报送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学生处。

  附件:1.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报名表
  2.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报名汇总表

  2013年9月30日

  附件1
  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请勾选)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设计者姓名

 

移动电话

 

所在学校及院系

 

电子邮箱

 

详细地址

 

团队成员

 

作 品 介 绍

 

参赛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其参加“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提交的参赛作品是由承诺人或其团队独立完成的,不存在任何抄袭和剽窃行为。承诺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自参赛作品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等使用权利。

 

承诺人: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报名汇总表
  学校(公章):

类别

作品名称

主要作者

联系电话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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