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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检查考核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经信规划[2011]10号
  • 发布日期:2011.03.31
  • 实施日期:2011.03.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冶金工业管理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检查考核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津经信规划〔2011〕10号)



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十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精神,近日,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检查考核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147号),国家有关部委将组成联合考核工作组,于2011年4月14日-28日对各地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2010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组织协调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组将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对公告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

  2010年国家下达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是:钢铁140万吨,水泥60万吨,印染1000万米,其中印染完成2500万米(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和企业名单附后)。为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29号)工作责任分工,我委将会同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相关单位对有关区县、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一是做好自查,要按照国家要求,对列入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的落后产能全部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二是做好总结,要对本地区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情况、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等,重点说明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拆除情况;三是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市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拟于4月14日前到有关区县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区县做好准备。

  请各相关区县政府于4月12日前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情况书面报我委规划发展处(一式5份,附电子版)。

  联 系 人: 王林星  董韵

  联系电话:83605783 83605068

  传 真:23395538

  电子邮箱:dyun@tipp.gov.cn

  附件:
  1.2010年天津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公示名单

  2.《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天津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行业

所在

区县

企业名称

淘汰设备

淘汰

产能

淘汰时限

1

炼铁

静海县

天津友发集团天丰钢铁有限公司

310 m3高炉2座

90万吨

2010年9月底前

2

炼铁

宁河县

天津天钢联合钢铁有限公司

215 m3高炉2座

50万吨

2010年9月底前

3

水泥

宝坻区

天津市宝坻区潮丰建材有限公司

Ф 3.1x11机立窑生产线2条

40万吨

2010年9月底前

4

水泥

宁河县

天津市飞龙建材有限公司

Ф 2.8x10机立窑生产线1条

10万吨

2010年9月底前

5

水泥

宁河县

天津市宁河县天龙水泥厂

Ф 2.8x10机立窑生产线1条

10万吨

2010年9月底前

6

印染

宁河县

天津市宁河县染整厂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染设备

2500万米

2010年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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