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的通知
(2002年8月7日 津价费[2002]373号)
有农业的区、县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决定印发《天津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内容准确,市物价局根据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有关文件规定,整理制定了《天津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中标有“★”号的收费项目为全市统一规定必须公示的内容。除此之外,各区、县物价局可以根据本地农村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情况,选择确定与当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和收费项目予以公示。
二、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是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落实公示制度的过程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费,增加农民的负担。
三、2002年10月10前,有关区、县要完成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工作,确保每一个行政村、自然村都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不留死角。市物价局将采取多种方式督察工作落实情况。
四、各区、县物价局要结合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选准工作切入点,将价格工作向乡、村两级延伸。在各乡镇及行政村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网络,聘请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进一步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附件:天津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天津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
┌──┬───────────────┬────┬───────────┬────────┬──┐
│收费│ 收费项目 │ 计费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备注│
│部门│ │ 单位 │ │ │ │
├──┼───────────────┼────┼───────────┼────────┼──┤
│国地│★《土地证书》工本费 │ │ │国家计委、财政 │ │
│部门├───────────────┼────┼───────────┤部价格[2001] ├──┤
│ │★1、普通证书 │ 证 │ 5元 │1734号 │ │
│ ├───────────────┼────┼───────────┤ ├──┤
│ │★2、国家特殊证 │ 证 │ 20元 │ │ │
├──┼───────────────┼────┼───────────┤ ├──┤
│计生│★社会抚养费 │元/ │ │ │ │
│部门├───────────────┤人次 ├───────────┼────────┼──┤
│ │★1、未批准二胎 │ │ 区、县人民政府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 │ │
│ ├───────────────┼────┼───────────┤《天津市计划 ├──┤
│ │★2、三胎 │ │ │生育条例》 │ │
├──┼───────────────┼────┼───────────┼────────┼──┤
│公安│户口本、卡工本费 │ │ │市物价局、财 │ │
│部门├───────────────┼────┼───────────┤政局津价费字 ├──┤
│ │1、户口迁移证 │ 张 │ 3.5元 │[1997]第182号 │ │
│ ├───────────────┼────┼───────────┤ ├──┤
│ │2、户口准迁证 │ 张 │ 2.5元 │ │ │
│ ├───────────────┼────┼───────────┤ ├──┤
│ │★3、居民户口簿(农业户) │ 本 │ 7元 │ │ │
│ ├───────────────┼────┼───────────┼────────┼──┤
│ │4、暂住证 │ 证 │ 5元 │市物价局、财 │ │
│ │ │ │ │政局津价费 │ │
│ │ │ │ │[2002]114号 │ │
│ ├───────────────┼────┼───────────┼────────┼──┤
│ │ │ │ │市物价局、财 │ │
│ │ │ │ │政局津价费 │ │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 │[1995]174号 │ │
│ ├───────────────┼────┼───────────┤ ├──┤
│ │★1、防伪居民身份证 │ 证 │ 10元 │ │ │
│ ├───────────────┼────┼───────────┤ ├──┤
│ │★2、丢失补领防伪身份证 │ 证 │ 20元 │ │ │
│ ├───────────────┼────┼───────────┤ ├──┤
│ │3、防伪临时身份证 │ 证 │ 10元 │ │ │
│ ├───────────────┼────┼───────────┤ ├──┤
│ │4、身份证快证工本费 │ 证 │ 30元 │ │ │
├──┼───────────────┼────┼───────────┼────────┼──┤
│民政│★婚姻登记费 │ 对 │ 9元 │国家计委、财 │ │
│部门│ │ │ │政部计价格 │ │
│ │ │ │ │[2001]计价格 │ │
│ │ │ │ │523号 │ │
│ │ │ │ │ │ │
├──┼───────────────┼────┼───────────┼────────┼──┤
│农业│一、饲料、肉骨粉产品生产许可 │ │ │计监管许费 │ │
│部门│证 │ │ │[1992]1号 │ │
│ ├───────────────┼────┼───────────┤ ├──┤
│ │1、管理费 │ 企业 │ 700元 │ │ │
│ ├───────────────┼────┼───────────┤ ├──┤
│ │2、产品检验费 │ 样品 │ 200元 │ │ │
│ ├───────────────┼────┼───────────┤ ├──┤
│ │3、审查人员差旅费 │ 企业 │ 1000元 │ │ │
│ ├───────────────┼────┼───────────┼────────┼──┤
│ │二、九二式拖拉机牌证收费 │ │ │国家计委、 │ │
│ ├───────────────┼────┼───────────┤财政部计价格 ├──┤
│ │1、不反光号牌 │ 副 │ 30元 │[1995]225号 │ │
│ ├───────────────┼────┼───────────┤ ├──┤
│ │2、反光号牌 │ 副 │ 50元 │ │ │
│ ├───────────────┼────┼───────────┤ ├──┤
│ │3、临时行使拖拉机号牌(纸牌) │ 副 │ 5元 │ │ │
│ ├───────────────┼────┼───────────┤ ├──┤
│ │4、拖拉机行使证 │ 本 │ 10元 │ │ │
│ ├───────────────┼────┼───────────┤ ├──┤
│ │5、临时行使证 │ 本 │ 5元 │ │ │
│ ├───────────────┼────┼───────────┤ ├──┤
│ │6、补发拖拉机牌证费 │ │ 按上述标准加一倍 │ │ │
│ ├───────────────┼────┼───────────┤ ├──┤
│ │7、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 │ 只 │ 5元 │ │ │
│ ├───────────────┼────┼───────────┤ ├──┤
│ │8、吕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 │ 只 │ 10元 │ │ │
│ ├───────────────┼────┼───────────┼────────┼──┤
│ │三、土壤肥料测试人员现场采样收│ 样 │土壤、化肥每样 │[1992]价费字 │ │
│ │ │ │6元,有机肥料 │ 452号 │ │
│ │ │ │每样10元,水 │ │ │
│ │ │ │样每样3元 │ │ │
│ ├───────────────┼────┼───────────┤ ├──┤
│ │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证 │ 5元 │ │ │
├──┼───────────────┼────┼───────────┼────────┼──┤
│工商│★1、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 │ │国家物价局、 │ │
│部门├───────────────┼────┼───────────┤财政部[1992] ├──┤
│ │★从事购销活动的个人工商业 │按收 │ 0.4%-1.2% │价费字414号;国 │ │
│ │户 │入额的 │ │家计委、财政部 │ │
│ ├───────────────┼────┼───────────┤计价格[1999] ├──┤
│ │★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体工商业 │按收 │ 0.8%-1.6% │1707号;国家计 │ │
│ │户 │入额的 │ │委、财政部、农 │ │
│ ├───────────────┼────┼───────────┤业部计物价 ├──┤
│ │★2、个体工商业户注册登记费 │ │ │[1993]1744号 │ │
│ ├───────────────┼────┼───────────┤ ├──┤
│ │★开业登记及重新登记 │ 户 │ 18元 │ │ │
│ ├───────────────┼────┼───────────┤ ├──┤
│ │★变更登记 │ 次 │ 10元 │ │ │
│ ├───────────────┼────┼───────────┤ ├──┤
│ │★补发营业执照 │ 次 │ 10元 │ │ │
│ ├───────────────┼────┼───────────┤ ├──┤
│ │★营业执照副本 │ 本 │ 3元 │ │ │
│ ├───────────────┼────┼───────────┤ ├──┤
│ │★3、集贸市场管理费 │ │ │ │ │
│ ├───────────────┼────┼───────────┤ ├──┤
│ │★工业品、大牲畜 │按交易额│ 0.8% │ │ │
│ ├───────────────┼────┼───────────┤ ├──┤
│ │★其他商品 │按交易额│ 0.8%-1.6% │ │ │
├──┼───────────────┼────┼───────────┼────────┼──┤
│教育│★小学杂费 │每生每 │农村33元;城镇60元 │市物价局、财 │ │
│部 ├───────────────┤学期 ├───────────┤政局津价费 ├──┤
│ │★初中杂费 │ │农村55元;城镇90元 │[2002]235号 │ │
│ ├───────────────┤ ├───────────┤ ├──┤
│ │★高中杂费 │ │农村340元;城镇630元 │ │ │
│ │ │ │ │ │ │
├──┼───────────────┼────┼───────────┼────────┼──┤
│畜牧│★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 │ │ │ │ │
│部门├───────────────┼────┼───────────┤市物价局、畜牧局├──┤
│ │★1、大家畜 │头(匹) │ 预防注射:1.5-2.0元 │、财政局津价 │指牛│
│ │ │ │ 驱虫:1.5-2.0元 │费[1993]12号 │马驴│
│ │ │ │ 药浴:1.5-2.0元 │ │骡驼│
│ ├───────────────┼────┼───────────┤ ├──┤
│ │★2、中家畜 │头(只) │ 预防注射:0.8元 │ │指猪│
│ │ │ │ 驱虫:0.8-1.0元 │ │羊 │
│ │ │ │ 药浴:0.8-1.0元 │ │ │
│ ├───────────────┼────┼───────────┤ ├──┤
│ │★3、禽 │ 羽 │ 预防注射:0.15元 │ │鸡鸭│
│ │ │ │ 驱虫:0.10-0.15元 │ │鹅家│
│ │ │ │ │ │养鸟│
│ │ │ │ │ │等 │
│ ├───────────────┼────┼───────────┤ ├──┤
│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 │ │ │ │ │
│ ├───────────────┼────┼───────────┤ ├──┤
│ │★1、大家畜 │ 货值 │ 动物检疫:0.5% │ │最低│
│ │ │ │ 动物产品检疫:0.7% │ │收费│
│ │ │ │ │ │每项│
│ │ │ │ │ │3元 │
│ ├───────────────┼────┼───────────┤ ├──┤
│ │★2、中家畜 │ 货值 │ 动物检疫:0.5% │ │最低│
│ │ │ │ 动物产品检疫:0.7% │ │收费│
│ │ │ │ │ │每项│
│ │ │ │ │ │2元 │
│ ├───────────────┼────┼───────────┤ ├──┤
│ │★3、禽、兔、鸟类 │ 羽 │ 动物检疫:0.2-0.25元 │ │ │
│ │ │ │动物产品检疫:0.2-0.3元│ │ │
├──┼───────────────┼────┼───────────┼────────┼──┤
│电力│★居民生活用电 │千瓦时 │ 0.41元 │市物价局津价商 │不满│
│ │ │ │ │[2002]87号 │1千 │
│部门├───────────────┼────┼───────────┤ │伏。│
│ │★农业生产电价 │千瓦时 │ 0.428元 │ │执行│
│ │ │ │ │ │范围│
│ │ │ │ │ │是电│
│ │ │ │ │ │力部│
│ │ │ │ │ │门直│
│ │ │ │ │ │供的│
│ │ │ │ │ │各类│
│ │ │ │ │ │用户│
│ │ │ │ │ │ │
├──┼───────────────┼────┼───────────┼────────┼──┤
│水利│引滦供菜田用水 │立方米 │ 0.12元 │市物价局津价工 │ │
│部门├───────────────┼────┼───────────┤[2000]467号 ├──┤
│ │引滦供农业用水 │立方米 │ 0.04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