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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交安发[2014]375号
  • 发布日期:2014.12.08
  • 实施日期:2014.1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津交安发〔2014〕3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天津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防火安全形势,精心安排部署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对火灾事故易发领域及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狠抓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


  二、结合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要结合冬季严寒、多风、气候干燥,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对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电路超负荷运行,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冬季用电安全。二是加强对公交场站、长途客运场站、地铁及轻轨站、码头、施工现场、施工宿舍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消防器材不合格、消防通道不畅通、应急疏散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出口堵塞封闭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迅速整改。三是要对油库、危险品仓库、港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施工现场等安全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冬季取暖用电、用煤、用气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各类工地使用煤炉采暖的宿舍、公交场站夜间值班室等进行重点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船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加强防火宣传,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综合素质

  要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车载视频、网络及宣传橱窗、宣传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进一步强化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宣教工作,使干部职工了解掌握火灾预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火灾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扑技能。


  四、突出防控重点,加强重要时期消防安全工作

  要加强我市“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枢纽要害部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要深入防火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值班巡查、用火用电管理等规章制度,防控火灾事故发生。


  五、落实应急预案,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控机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明确工作责任。要落实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运行。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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