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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2]63号
  • 发布日期:2012.09.21
  • 实施日期:2012.09.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6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自1996年至今,李瑞环同志以“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名义,无偿资助我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2006年开始,李瑞环同志又将自著的《学哲学用哲学》一书所得稿费设立了“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市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励志奖助学金发放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新生本、专科2012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受资助学生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政治素质高;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励志奖助学金额

  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

  (二)励志奖助学金将由市教委直接拨付给各高校,并由学校及时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三)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选派专门人员负责励志奖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励志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各高校要加强受助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要教育学生不能辜负老市长李瑞环同志的期望,励志报国,珍惜宝贵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成为国家栋梁之才。要建立受资助学生档案,详细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并对其毕业后的情况进行适当跟踪;每名受助学生都要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五)请各高校于2012年10月22日前,将推荐受资助的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市教委学生处。

  附件:1.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
  2.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名额分配

1

南开大学

6

2

天津大学

6

3

天津理工大学

5

4

天津师范大学

5

5

天津医科大学

4

6

天津商业大学

5

7

天津科技大学

5

8

天津财经大学

5

9

天津工业大学

5

10

中国民航大学

5

11

天津中医药大学

5

1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5

13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3

14

天津外国语大学

3

15

天津农学院

2

16

天津音乐学院

2

17

天津体育学院

2

18

天津美术学院

2

19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1

20

天津职业大学

1

21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1

22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23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1

24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1

25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1

26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27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

28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29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1

30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

序号

学校名称

名额分配

31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

32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1

33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

34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1

35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1

36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37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1

38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1

39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1

40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1

41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1

42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1

43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

44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

45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1

合 计

102



  附件2
  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民族 政治面目 籍贯 
院系 专业 
年级 层次 家庭电话 
邮编 家庭地址 
家庭困难情况 
学业及表现 
获过何种奖励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公章市教委意见   公章

  为了便于汇总,请勿修改此表结构,报送电子版时请以“院校名称-学生姓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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