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2]63号
- 发布日期:2012.09.21
- 实施日期:2012.09.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6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自1996年至今,李瑞环同志以“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名义,无偿资助我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2006年开始,李瑞环同志又将自著的《学哲学用哲学》一书所得稿费设立了“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市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励志奖助学金发放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新生本、专科2012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受资助学生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政治素质高;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励志奖助学金额
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
(二)励志奖助学金将由市教委直接拨付给各高校,并由学校及时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三)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选派专门人员负责励志奖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励志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各高校要加强受助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要教育学生不能辜负老市长李瑞环同志的期望,励志报国,珍惜宝贵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成为国家栋梁之才。要建立受资助学生档案,详细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并对其毕业后的情况进行适当跟踪;每名受助学生都要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五)请各高校于2012年10月22日前,将推荐受资助的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市教委学生处。
附件:1.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
2.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名额分配 |
1 | 南开大学 | 6 |
2 | 天津大学 | 6 |
3 | 天津理工大学 | 5 |
4 | 天津师范大学 | 5 |
5 | 天津医科大学 | 4 |
6 | 天津商业大学 | 5 |
7 | 天津科技大学 | 5 |
8 | 天津财经大学 | 5 |
9 | 天津工业大学 | 5 |
10 | 中国民航大学 | 5 |
11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5 |
12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5 |
13 |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 3 |
14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3 |
15 | 天津农学院 | 2 |
16 | 天津音乐学院 | 2 |
17 | 天津体育学院 | 2 |
18 | 天津美术学院 | 2 |
19 |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 1 |
20 | 天津职业大学 | 1 |
21 |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 1 |
22 |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 |
23 |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 1 |
24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 1 |
25 |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 1 |
26 |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 |
27 |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1 |
28 |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 |
29 |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 1 |
30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1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名额分配 |
31 |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1 |
32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 1 |
33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1 |
34 |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 1 |
35 |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1 |
36 |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 |
37 |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 1 |
38 |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 1 |
39 |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 1 |
40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 1 |
41 |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1 |
42 |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 1 |
43 |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1 |
44 |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1 |
45 |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 1 |
合 计 | 102 |
附件2
老党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登记表
学校名称: | 填表日期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目 | 籍贯 | |||||
院系 | 专业 | ||||||
年级 | 层次 | 家庭电话 | |||||
邮编 | 家庭地址 | ||||||
家庭困难情况 | |||||||
学业及表现 | |||||||
获过何种奖励 | |||||||
学校推荐意见 | 学校公章 | 市教委意见 | 公章 |
为了便于汇总,请勿修改此表结构,报送电子版时请以“院校名称-学生姓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