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4)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 发布日期:2014.02.14
- 实施日期:2014.02.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 法规类别: 计划生育管理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二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2月14日
2014年2月14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