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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设函[2016]1号
  • 发布日期:2016
  • 实施日期:20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勘察设计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津建设函〔2016〕1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0号)要求,我委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5年度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凡2015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或我委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我市企业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上报统计报表,依照《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的要求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2.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属地管理要求,中央驻津单位应执行本通知,并及时向我委报送统计资料。


  二、报送方式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均应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统计资料,并将经法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报表报送我委。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首次登陆时,用户名为取得资质证书时企业名称(中文),密码为取得资质证书时的组织机构代码。登陆成功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忘,请及时联系我委。


  三、报送要求

  1.本次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在“(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中新增了“十九、资产减值损失”和“二十、本年应交增值税”,请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2016年2月28日前通过系统上报统计资料,并将纸质报表报送至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号窗口。

  3.各勘察设计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报。

  4.视统计报表报送情况,我委将适时公布不配合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勘察设计企业名单、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纳入2016年度行业重点监管对象。

  附件:

  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用户)

  附件2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年报填报要求
  (一)上报方式
  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书面版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电子数据上报,并将书面版统计数据报送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军队系统企业报送总后基建营房部)。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的催报和审核工作,通过网上电子信息系统将企业基础数据上报,并将书面版汇总数据和汇总说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总后基建营房部直接报送数据光盘)。
  (二)汇总数据和汇总说明的具体要求
  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应上报汇总数据和汇总说明书面版资料一套,封面应加盖公章。
  2.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的汇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实有企业数量、上报企业数量、未报企业清单和原因,表格见附表;
  (2)年报统计分析(结合本年数据,对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做一简要分析论述);
  (3)本地区(本系统)2015年年报主要指标与上年比较表一份,对比正负超出10%的,要做出文字说明。

  二、季报填报要求
  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以电子数据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电子信息系统上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军队系统企业生成数据光盘后报送总后基建营房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在季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催报和审核工作,并通过网上电子信息系统将企业基础数据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总后基建营房部直接报送数据光盘)。

  三、电子数据上报途径
  (一)为方便企业上报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我部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企业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42.101.154/YearReport),免费应用电子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数据和汇总数据,并打印书面报表。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统计数据。原则上应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免费电子信息系统将电子数据直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确需使用本地服务器,采用自行开发软件进行统计报表上报的,应按照标准上报数据接口,进行数据转换,然后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上的标准导入程序进行数据检查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三)总后基建营房部统计年报电子数据采用光盘刻录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四、企业集团年报数据申报问题
  近年来,一些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上报了统计数据,集团公司又汇总子公司再上报统计数据,为解决数据重复上报问题,请集团公司只上报集团本部独立完成的业务,不要将其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统计数据汇总上报。

  五、技术支持
  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电话:010-88018812 010-88018813

  附表:年报汇总说明表

  上报地区(部门):

企业实有数量

上报企业数量

未报企业数

企业上报率(%)

 

序号

未报报表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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